各县(区)卫生健康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临沂市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规范性,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分级标准,规范评定管理
各专业通过制定工作指引(见附件),已明确国家、省级量化分级标准与我市A、B、C、D四类风险等级的对应衔接规则。各县(区)应严格对照指引,坚持“层级归并、精准对应”原则,规范评定流程,保证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对于自行扩面的县(区),须制定相应的分级依据,做到有据可依。同时,要依托“鲁执法”平台,将符合条件的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分级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管尽管,切实扩大监管覆盖面。
二、完善动态调整,引导企业自律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定时调整+即时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其中,定时调整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即时调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负责实施评级的执法部门应建立健全异议申诉与复核程序,并按规定受理异议、反馈结果。要建立公开公示制度,除上级部门明确要求不对外公开的情形外,应采取适当形式主动公开本行业领域的分级分类标准和动态调整机制,引导企业认可分级、主动对标执行。
三、加强结果运用,确保精准监管
各专业领域要全面梳理企业底数,建立动态更新台账,确保底数清晰、调整及时。要依据企业分级评定结果,严格落实差异化监管要求,做到“低风险少打扰、高风险严监管”。凡能通过非现场方式实现监管目的的,原则上不开展入企现场检查。要以 B级企业监管频次为基准,合理压减对A级企业的检查频次,同时加大对C级、D级企业的监管力度和跟踪督导,切实提升监管的精准性。
四、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质效
要加大对执法人员分级分类业务的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和实操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精准监管能力。要深入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政策进企业活动,在官方网站等平台开设宣传专栏,综合运用短视频、信息简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强化政策宣传与示范引导,推动全市卫生健康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走深走实。
附件:
1.临沂市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指引
2.临沂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引
3.临沂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引
4.临沂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指引
5.临沂市职业卫生用人单位分类分级监督执法工作指引
6.临沂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引
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