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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发改局组织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社区宣传活动
2020-12-22     (点击: )

 


 

《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已于202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营造全社会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氛围,12月18日,平邑县发改局志愿者依托“双报到”活动,走进河湾社区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本次宣传主要以悬挂条幅、发放图解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向社区居民宣传诚实守信的重要性,以及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引导居民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意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社区群众纷纷表示以后要多关爱自己的信用记录,争做诚实守信的好公民。下一步,县发改局将号召各部门单位通过进社区、进村居、进学校、进企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活动,形成“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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