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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
2020-12-05     (点击: )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宣传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全国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使宪法真正走进千家万户,郯城县积极开展宪法“十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宪法。

郯城县胜利镇,胜利司法所联合综治、信访等部门,与社区法律顾问来到集市,开展法治“出摊子”宪法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方式,向群众进行法律宣传,针对村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咨询现场解答,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广大村民群众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郯城县泉源镇,泉源司法所联合三名社区法律顾问,走进房庄大集和镇驻地部分商铺,通过发放宣传册,解答群众法律现场咨询的形式,开展宪法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和咨询,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册、老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9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咨询40余人次,促使老百姓学法、用法、知法、懂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郯城县红花镇,红花司法所联合镇党政办、综治办等部门共同在场镇内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6幅,发放《宪法》法条、信访条例、公证宣传资料800余份,接收咨询30次。通过开展这次活动,使广大村民快速了解宪法内容,引导广大村民认真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意识,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郯城县高峰头镇,高峰头司法所及法律顾问先后走进临沂丰大饲料有限公司、高峰头镇中心小学、蒲汪社区、店子集市等地实地宣传、发放材料,取得良好宣传效果。活动通过户外LED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带领社区、村居干部集体学习《宪法》精神;在工厂车间、民间集市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在校园内外向中小学生讲解、发放宪法宣传手册等形式,对干部、群众、学生、工人进行宪法教育学习,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宪法的内涵和权威,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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