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罗庄区黄山司法所到辖区内黄山镇中心小学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六年级全体师生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开始之前,黄山镇中心小学王主任为司法所负责人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课外辅导员”荣誉证书。本次活动以“与法同行,爱在黄山”为主题,通过罗列小学生身上存在的重度、中度、轻度不良行为,来让学生们反思自身是否存在上述行为,同时也明确的为同学们讲解了作为小学生应当享有的权利有哪些,最后通过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为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如何保护自己。
此次法治教育活动,同学们深刻的体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含义,作为一名小学生,要从一点一滴做起,通过实际行动来严格要求自己,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良行为坚决改正,争做新时代文明健康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