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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会精神大家学|郯城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李高远
2024-10-13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期,深入学习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我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作为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刻意识到,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对于推动加强司法所建设、完善人民调解、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全会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这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需深化认识,人民调解不仅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手段,更是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声音、解决群众难题的桥梁。应积极探索新时代人民调解的新思路、新模式,强化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效率和质量,使之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实基石。

二是夯实基层法治建设的“桥头堡”。司法所在基层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全会强调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意味着司法所需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我们应着眼于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建设,让司法所成为集法律咨询、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便利店”。

三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面对全会提出的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显得尤为迫切。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流程,特别是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得到及时、专业的帮助,真正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将全会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转化为推动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态度,投入到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和法律服务的深化发展中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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