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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山东微信号|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创新篇 | 平邑:深入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
2023-03-17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平邑县司法局以落实《社区矫正法》为抓手,充分发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密切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协作,积极探索“队建制”管理模式,实现“机构实体化、队伍正规化、工作规范化、载体智慧化、教育帮扶多元化”,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成立社区矫正大队,实现机构实体化

一是正式行文成立平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作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统一行使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权,承担调查评估、入矫接收等12项职责。二是设立5个社区矫正中队,每个中队辖2—3个镇(街道)作为大队派出机构,专职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三是设立驻队检察室和驻警中队,实现全流程监督和闭环式管理。发挥县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优势,强化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统筹协调。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大队设立驻队检察室,对调查评估、日常管理、收监执行等执法环节进行全流程、常态化监督。入驻以来提出检察建议32条,参与警示教育80余场次。县公安局向社区矫正大队派驻驻警中队。派驻以来协助查找社区矫正对象50余人次、轨迹查询7000余人次、参与宣告600余人次。

内外联合发力,实现队伍正规化

一是根据现有人员编制,科学调配使用。积极协调县委编办在原社区矫正工作科行政编制的基础上,从局机关调剂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大队。二是新增事业科室,从事教育帮扶。利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利契机,新设特殊人群教育帮扶室,新增事业编制人员专职从事教育帮扶工作。三是积极争取支持,充实辅助人员力量。联合县人社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弥补人员不足短板。另外,为充实司法所力量,2021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司法所辅助工作。

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工作规范化

一是健全制度,再造工作流程。结合实际,组成专班,全面梳理现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出台包含党建引领、考核评价、职业化建设等20余万字的《平邑县社区矫正综合运行规范》,配套制定业务指引、执法文书格式样本。二是构建体系,实施精细管理。建立“队长、矫正官、矫务长”三级管理体系,形成以队长负责制为主,矫正官、矫务长具体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三是明确职责,理顺权责关系。分别制定大队、中队和教育帮扶“三张清单”,涉及7个大项、45个小项,强化协作落实。

建设智慧矫正中心,实现载体智慧化

一是打造“智慧矫正中心”。在社区矫正大队专门配置5G移动执法车、定位装置等科技终端20余台套。社区矫正大队和5个中队均配备自助矫正终端、智能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和人脸识别无感签到系统。二是用好“山东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利用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等远程手机端APP,自主开发报到微信小程序,实现对矫正对象的远程管理教育,提高教育矫正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三是充分发挥平邑县“雪亮工程”全国发源地的优势,县智慧矫正指挥中心、各中队均与“雪亮工程”实现互联互通,进行远程视频巡查、定位。

依托“孔子学堂”,实现教育帮扶多元化

一是借力“孔子学堂”,构建传统文化教育平台。2022年4月,获批成立社区矫正中心“孔子学堂”,累计开展传统学习教育30余场次,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传统文化教育全覆盖,引导其守规矩、知礼仪、懂感恩。二是组建公益联盟,设立帮扶基金,打造暖心帮扶机制。在县民政局支持下,与“阳光公益”“心连心”等12家公益机构合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助学扶困、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300余人次,助力修复社会关系。利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金为3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帮助。三是按需培训,提高就业技能。联合县人社局制定技能培训方案,由县内职业院校组织开展培训,目前已有22名社区矫正对象获得职业技能证书,与25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建立合作,累计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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