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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合法性审查四个强化筑牢乡村振兴“法治防火墙”
2024-10-09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年来,费县高度重视基层合法性审查工作,积极推进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逐步形成了一条具有费县特色的基层合法性审查新路径。今年以来,全县共审查村级合同(协议)等596件,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实现有据可依。印发《关于做好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合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全面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升村级重大事项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合法、不合规合同的产生,提升村级合同规范化审查备案工作质效,筑牢法治建设基础。

二是强化流程规范,做到依法履职。建立完善司法所长列席乡镇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司法所主动参与农村集体重大事项决策、项目招投标、合同制定等全过程。规范“提请审查—登记交办—实施审查—起草审查意见—意见转送—签章备案”六步工作程序,通过编制合同范本、绘制“村(居)合同审查备案流程图”,使村级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内容透明化,推动重大事项决策合法化、村(居)合同履行高效化。

三是强化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1+1+N”的合法性审查模式,即司法所负责牵头抓总,法律服务所负责具体业务审核,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辅助进行合法性审查。采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分管领导”三层递进的审查方式,做到“凡审查,必联审”,同时整合队伍资源,培育专业化人才,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的显著优势。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将合法性审查列入法治宣传工作清单,采取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土地流转、合作社投资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加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对村级负责人、会计、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进行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法治意识、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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