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司法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 正文
沂水县做好“三道加法”赋能行政复议提质增效
2024-01-08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沂水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质量与水平,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积极做好“三道加法”,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行政复议解决方式,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全力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线下+线上”畅通便民申请渠道,把好“受理关”

加强场所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受理流程。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制作行政复议接待、受理、立案、听证程序等流程图,用“三个一”标准规范复议联络点硬件配置。出台《沂水县行政复议立案工作规定》和《沂水县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实施行政复议受理负面清单制度,明确行政复议不予受理的范围,让申请人更加清楚行政复议受理条件和范围。

充分发挥“互联网+复议”优势,凸显高效便民属性。提升“智慧复议”信息化水平,利用山东智慧复议平台和沂水首发“法治360”线上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普法宣传提高网上申请渠道知晓率,方便申请人及时找到网上申请端口,切实解决异地申请、远程申请和不便现场申请等现实问题,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调解+听证”推动争议多元化解,把好“审理关”

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互联网听证+调解”新模式。对需要听证审理和调解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听证和调解的方式进行,在听证过程中引入公职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旁听,使调解过程更加透明、公开。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选聘精通业务的法官、律师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入到调解委员会中,按照“应调尽调、复调结合”原则,将行政争议化解在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

创新性运用联合调解机制。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3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源头调解和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中调解综合优势,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对以调解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畅通案后反馈渠道,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监督+追责”保障溯源治理成效,把好“监督关”

建立行政复议和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和会商机制。深化沂水县司法局与沂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良性互动,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积极发挥“复议+检察”协作机制的优势,促进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同时联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针对行政争议发案量多、纠错率高的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督查,实现信息互通互享,提升督查实效,切实把行政争议解决在行政复议的前端,最大限度减轻行政相对人诉累。

强化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发挥监督纠错职能。出台《沂水县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违法的行政行为依法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职的行政复议决定,对存在问题的及时指出,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通过行政复议公开、抄告、通报等常态化长效机制,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对复议审理中发现的个性问题、共性问题等,以意见书、建议书、通报等形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强化复议监管,倒逼执法规范,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