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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第二十期)
2023-11-07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

42、如何理解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

“战略”一词最早是军事方面的概念,指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后被广泛运用于其他领域,泛指对全局性、关键性重大问题的运筹和谋划。战略上判断得准确、谋划得科学,事业发展就有希望。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就是要从全局、长远、大势上谋划涉外法治工作,自觉将其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棋局,统筹协调作出战略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首先需要有健全完善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但与涉外法律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仍有不少短板。比如,相关域外适用法律规定的系统性不够强,有的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可操作性不强,一些新兴领域、重要领域还存在立法空白点,等等。我们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为我国涉外执法、司法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健全促进和保障境外投资的法律体系,坚定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安全和企业、公民海外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外商投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安全审查制度和反垄断审查制度等,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既要维护国家安全,又要依法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为维护我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有效开展对外斗争提供了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这部法律是我国综合运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对外法治斗争的重大成果,进一步充实了我们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法律“工具箱”。

要加快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我国各个执法和司法部门需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及时了解掌握最新情况,从法治上有效统筹应对各种国际摩擦纠纷。执法部门要充分运用国内法和国际法,加强涉外领域执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企业、公民合法权益。司法部门要强化涉外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发挥国际商事法庭作用。坚决依法惩处侵犯外商合法权益的行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现有执法司法资源基础上,还应建立健全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国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整合各种执法司法力量和补会资源,加强涉外法治交流合作,为涉外法律的执行和适用开拓更大的制度空间。

要加快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培养涉外法律人才队伍。注重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和仲裁机构,把涉外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推动我国仲裁机构与其他国家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主动参与并努力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提高我国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这些年来,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有了长足发展,中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分支机构160多家,涉外律师有1.2万余人。但同快速增长的需求相比,我国涉外法律服务业仍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国内能够熟练办理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办理“双反双保”业务的律师、能够在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独立办理业务的律师,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实践的需求。“十四五”时期,我们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应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必须进一步加大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要完善高等学校涉外法学专业学科设置,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有关部门要引导和加强涉外法治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为涉外法治人才队伍的成长壮大提供机会和舞台。

不谋全局者不足以谋一域。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面对新一轮对外开放,我们要充分认识法治在对外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观大势、谋大局,在国际法治建设中把握先机、赢得主动。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更好地运用法治服务国内国际两个发展大局,不断提升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43、如何理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要解决面临的共同问题,必须一起携手应对全球挑战。全球气候变暖就是全人类要共同面对的重大问题之一。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在第21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获得通过。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国加入《巴黎气候变化协定》。这既展现了我国负责任大国的使命担当,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

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正处于调整变革的关键时期。国际力量对比正在发生近代以来最具革命性的变化,新兴市场国家和一大批发展中国家快速发展正在改变全球政治经济版图,世界多极化和国际关系民主化大势难逆。同时,世界各国利益和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很多问题不再局限于一国内部,很多挑战也不再是一国之力所能应对。随着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符合各国普遍需求。我们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个民族、每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紧联系在一起,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个星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把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全球抗击新冠疫情的实践再次表明,人类是休戚与共、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参与。我们应该凝聚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不同文化、不同地域人民的共识,共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业。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推动实现这一伟业的必要方式。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联合国承载着各国人民的期望,肩负着诸多重大使命。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解决全球性难题和挑战,需要联合国广大会员国携手努力。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根本遵循,也是国际秩序稳定的重要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加以维护。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种对抗和不公,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恰恰是由于这些宗旨和原则未能得到有效履行。“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各国关系和利益只能用制度和规则加以协调,不能谁的拳头大就听谁的。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加强立法领域国际合作,共同制定国际规则,推动全球治理的法治化。解决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国际合作立法,这在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危机等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实践证明,不同国家可以相互合作,也必须相互合作。以规则为基础加强全球治理,是实现世界稳定发展的必要前提。规则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制定,不能搞实用主义、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现在,世界上的事情越来越需要各国共同商量着办,建立国际机制、遵守国际规则、追求国际正义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加强执法司法领域国际合作。在经济全球化时代,人员和物资流动频繁,而主权国家的执法司法力量只能适用于本国的领土范围之内,对于跨国性的法律事务以及国界之外的执法司法对象,只能采取国际合作的方式开展。我们要加强和积极参与执法领域的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贩毒走私、跨国有组织犯罪,以合作共担推动共同发展。我们要深化司法领域的国际合作,完善我国司法协助体制机制,推进引渡、遣返、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移管等司法协助领域国际合作,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海外追赃追逃、遣返引渡力度。对于同一性质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反恐、难民、疫情等问题,不能根据本国眼前利益对别国采取截然相反的态度。要坚持和维护联合国宪章以及国际刑警组织章程,认真履行打击跨国犯罪公约和反腐败公约。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改变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和国际机制。我们应该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要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

60多年前,我们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和支持,成为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受到各方普遍欢迎和高度评价,被载入联合国一系列决议。我们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努力为完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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