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司法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 正文
市国资委:构建国资监管重大事项审议机制切实防范决策风险
2023-08-21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年来,临沂市国资委扎实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构建国资监管重大事项审议机制,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一)优化审委会人员配置,提高专业化法治审查水平。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相关业务分管领导及科室业务骨干组成,科室业务骨干代表本科室在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上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法律顾问原则上全程参与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审查工作,并出具法律提示,提高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的专业化审查水平,多角度、全方位的开展决策风险论证,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二)充分发挥审委会作用,推进重大事项审议意见前置。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自2020年成立以来,对市属企业需上报市国资委审批、核准的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核,2020年至今,市国资委共组织召开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94次,对222个重大事项出具审议意见,对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供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决策参考。

(三)全流程统筹协调配合,构建体系化审查工作机制。市属企业提报重大事项至市国资委,委办公室签收、登记后,分流至主办科室对重大事项进行初审,按程序送交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审议论证。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拟定审议意见。经审查通过的重大事项,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特别重大事项需提交党委会决策。经主任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通过的重大事项,由主办科室组织实施。经审查通过的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风险事件时,主办科室应及时告知重大事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必要时需组织开会讨论。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