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7月18日讯(记者 刘自锐)7月18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政策解读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介绍《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监管执法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题内容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霖介绍,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职能作用,着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2868条、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526481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56名,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6461件。严格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抽调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9个领域的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市级评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到各单位进行整改,不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执法不严格、不廉洁、不公正、不规范、不担当、不文明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消除了阻碍经营主体健康良好发展的障碍。同时全面规范各级行政处罚行为,消除权力滥用隐患。
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基层司法所”的监督体系,实现了全市156个乡镇(街道)执法监督全覆盖。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出市、县、乡三级权责事项99项,明确了各级监督职责,解决了“监督什么”的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制度,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200余人,建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络点90余处,累计开展社会监督500余次,有效维护了企业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