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苏州实践,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化解“主力军”作用,苏州市司法局近日出台深化纠纷源头化解十项举措,创新深化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解决在基层。
苏州围绕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基础、机制建设、示范引领、智能化建设等五大方面部署十项举措,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十项举措中,苏州将聚焦建设广覆盖调解组织,打造人民调解“便民圈”,探索在物流、电商、直播等新业态新领域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同时,加强商会、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目标在年内建成一批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示范点。除此之外,推进全周期诉调对接,联合市中院全面深化诉调对接工作,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诉前、诉中、诉后等全方位全周期对接,打造非诉解纷“过滤器”。注重挖掘各地各调解组织最具特色的工作成果或经验,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党员群众走进“枫桥经验”示范点,全面展示工作成果,辅之以宣传推广,切实增强调解工作群众知晓率和认同度,打造非诉服务“好口碑”。
下一步,苏州司法行政系统将继续秉承和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提升智能化法治平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促进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