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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沂南县界湖街道:春风化雨融坚冰 社区矫正促新生
2024-03-14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刑期在身,却身在高墙之外接受改造,他们像普通人一样在家中生活,却活动受限在接受社区矫正。这里没有铁栅栏,没有电网岗楼,只有严肃的训诫、耐心的规劝。这里,他们迷途知返洗心革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刘某入矫后表示,因其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对其行为严重后果没有足够认知感到十分懊悔。2023年8月16日下午,刘某一行到所在社区开展捐赠法治图书活动,活动现场,刘某代表该公司向社区捐赠法治图书240册,价值一万余元,社区党总支李书记代表社区接受捐赠。活动赠送的普法书籍种类丰富、实用性强,包含了社区居民生活和工作常用的法律条文以及法治漫画等,极大的丰富了社区法治书屋资源,为向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建设法治文明社区提供了有力保障。刘某讲道:“因为不懂法才导致犯罪,在司法所的教育下认识到了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因此希望这些图书能够帮助大家提高法律意识。”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的积极响应,踊跃捐书,体现出赎罪改过,服务社会的良好态度,同时也对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修复社会关系,实现司法为民办实事,共筑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本运营着一家玻璃厂,经过此事,王某的事业受到打击,心理负担较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其运营情况、情感状态综合评估分析后鼓励其与司法所合作,在玻璃厂建立安置帮教基地,王某积极响应。自该基地揭牌投入使用,王某运转的玻璃厂为符合用工条件、有就业意愿的数名安置帮教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资源,精准帮扶辖区内家庭生活困难且无经济来源的特殊人群,搭建一条融入社会的“桥梁”,使其获得劳动保障,顺利回归社会,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实现辖区的和谐稳定。也为广大安置帮教及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场所,积极引导矫正及刑释人员重新走向社会,让其知法、懂法、守法,强化自我改造,实现人生价值。帮扶过程中玻璃厂的经济效益、企业信誉均得到提升,王某也实现了自身价值,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卸下心理包袱,走出生活阴影、重新树立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在办理入矫手续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刘某的小儿子今年三岁,于2020年5月6日因家中房屋电线老化失火被烧伤,现在沂南县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烧伤、吸入性肺损伤、缺氧、缺血性脑病。现治疗已花费九万三千元,孩子至今仍然昏迷,预计后续治疗还将花费二十万元,县慈善总会及村民捐款三万多,通过水滴筹已筹到五万多元。突如其来的灾祸,昂贵的治疗费用,使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在确认刘某家中变故的真实性后,界湖司法所所长于艳琳当即通过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微信群和所在界湖街道职工工作群帮助转发刘某儿子水滴筹链接,并自己通过水滴筹捐助200元。在社区矫正对象群内转发后,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响应,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司法所一名年纪较大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群里得知刘某儿子的事情后,因为不会微信操作捐助,竟一大早拿着200元钱跑来司法所让工作人员代为转交。就这样,2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50元、20元……矫正对象根据各自的家庭情况通过水滴筹向刘某的孩子献上自己的一份爱心,并通过留言鼓励刘某和孩子要坚强,相信他们一定会战胜病魔,迎来希望。

近年来,沂南县司法局界湖司法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构建科学的矫正体系为目标、以培育社区矫正工作亮点为途径,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界湖司法所沿着建设平安沂南、法治沂南的发展轨迹,走出了一条具有沂南特色的社区矫正创新发展之路。(通讯员于艳琳 王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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