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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沂|换地频发纠纷 诉调并用化解
2024-05-22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在临沂客户端讯事情还得从二十年前老一辈换地说起。2002年,重坊镇太平村老焦与本村朱大娘的老公公交好,双方一合计,老焦同意把自家的宅基地和朱大娘家的大田地互换。换地之后,朱大娘到镇政府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并在地块上栽种了苗木,两家一直相安无事。

到了2021年,老焦突然想把地换回来,朱大娘当然不同意。老焦对此心生不满,一怒之下先后三次跑到朱大娘地里,损毁了部分苗木。2022年初,他买了铁皮屋放到朱大娘家的地上,干脆住着不走了。两家的矛盾越积越深,一时成了解不开的“疙瘩”。朱大娘无奈拨打了报警电话,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研究案件性质后,认为如果按照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后,可能会造成双方矛盾更加激化,不利于社会稳定。故建议朱大娘通过民事诉讼维权。考虑到朱大娘年老多病,生活艰难,诉讼能力弱,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检察院依法支持朱大娘提起民事诉讼,并协调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诉讼代理人。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将该案指派给村法律顾问张洪波,法律顾问经与村干部沟通了解情况后,接受朱大娘的委托,依据检察院转交的证据材料,向郯城县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法院受理案件后,法院考虑到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且双方当事人年事已高,如果一判了之,矛盾仍然得不到真正解决,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嗣后,法院会同检察院,与诉讼代理人数次到案件现场勘验,多次联系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千方百计帮助他们纾解矛盾,打开心结。2023年6月12日,烈日当头,法官、检察官、诉讼代理人在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后,再次到涉案地块现场勘验,寻找化解矛盾的突破口。结合实际情况和乡风民俗,劝导两家将地块互换回来。经过劝导,被告老焦对自己损毁树木的冲动行为感到后悔,同意一次性支付朱大娘8000元作为赔偿。双方最终同意将2002年互换的土地使用权相互返还,两家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小案不小办,小案用心办,从来不只是一句漂亮的口号,而是村法律顾问们实实在在地行动。这起案件牵涉邻里纠纷,当事人又均年过六旬,如果处理不当,小矛盾很可能诱发大问题。我们通过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促进了纠纷化解,把小案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把村法律服务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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