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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市财政局坚持“四个结合”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建设水平
2023-10-19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范涛

近年来,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统领,将各项法治要求融入财政工作全过程、全流程,坚持做好“四个结合”,有效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党建工作结合,厚植法治意识。聚焦关键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学习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支部学习计划,推动全市财政干部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积极打造“担当财政”沂蒙党建品牌,将党建和法治建设一起抓,采取“支部学习+主题党日”方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实现党建业务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被确定为省直机关单位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场教学点。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依法理财相结合,深化法治实践。坚持依法用财,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等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民生、保重点。坚持依法管财,积极打造财政工作“1+N”制度运行体系,以《临沂市财政局工作规则》为总遵循,用严格的制度管钱、管事、管人。在全省率先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依法依规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积极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前置法治栅栏。严把法制审核关口,在全省财政系统率先出台《涉法涉诉事务管理工作规则》,重点围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7类财政涉法涉诉事项,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流程、监督考核等,从严强化法制审核,实现财政涉法涉诉事务全流程闭环管理。规范和完善局内部法制审核流程,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有效防范决策风险,提前规避和化解法律风险。

坚持法治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提升法治建设成效。压实法治宣传责任,印发《法治建设实施意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为全市“十四五”财政法治建设提供清晰路线图。建立财政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积极打造财政法治宣传内外阵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开展智慧法治宣传,有效提升法治宣传成效。先后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财政七五普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年在全省财政法治干部培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法治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入选“全省财政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附件【e7aa954f-b1d8-44ea-9f61-8580030db0bb.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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