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0月23日讯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社区矫正工作,10月19日,蒙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联合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学习交流活动。
会上,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树忠就新印发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重点对比文件中的新要求、新变化,与参会人员就《实施细则》的理解、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司法局党组成员黄延胜就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下一步全面、准确执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蒙阴县司法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全面学、系统学、深入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严格按照新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推动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