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司法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媒体关注 >> 正文
【在临沂】沂水县聚力三化建设 绘就矛盾纠纷化解新“枫”景
2023-12-05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在临沂客户端讯沂水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站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治未病、保稳定、促和谐的重要作用,在平安沂水、法治沂水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建强三级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规范化

一是建优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综合性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3个行业性和专业性调委会进驻集中办公,负责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流和调处。实行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工作模式,对受理的矛盾纠纷案件,由“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进行分流交办,委派各级各专业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机关、律师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并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进行直接调解,实现“实体化运作、专业化保障、一体化联动”,二是建强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融合、便捷、实用的“一站式”乡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统筹信访、综治、派出所、法庭等力量,对各类矛盾纠纷分类调处化解,实现矛盾纠纷不出镇。三是建实村居调解窗口。378个村居(社区)依托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由村调委会统筹协调,整合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力量,落实排查研判制度,发现矛盾隐患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靠上调处,实现小事不出村。四是建好线上线下一体化调解平台。依托县司法局研发的法治360小程序,融合对接“智慧调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线上平台,推动矛调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使用智慧信息系统,调解员通过掌上办公及时解答咨询,完成受理指派,系统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和统计报表,提高了调解信息化、智慧化水平,确保受理、流转、化解、反馈线上线下同频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二、配强三支队伍,实现矛盾纠纷化解队伍专业化

一是配强专职调解员队伍。县“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一岗一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购买服务、部门选配、派驻等方式,优选13个专业性和行业性调委会牵头单位工作人员32人进驻中心窗口,聘用1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8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5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37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了378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各级、各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二是配强律师调解队伍。成立沂水县律师调解委员会,建设一支由20名执业律师组成的“律师调解团”,轮流在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值班。聚焦诉前调解、非诉听证等方面,参与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听证调解,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帮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向当事人阐述涉及的法律法规、裁判依据,让当事人预判案件结果,从而促成纠纷化解。参与村居社区调解工作,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开展法律政策宣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村规民约的制定修改,保障村委会依法规范运行,提高了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配强专业法治调解队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需求,选派行政复议人员、公证员、司法确认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心理咨询员、律师等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服务和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建调解专家库,先后建立法学、医学、婚姻家庭等多种类型专家库,把熟悉法律法规、热心矛盾纠纷化解、具有较强法律素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的人员,吸收到调解队伍中,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专兼职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化解人才队伍。

三、健全三调对接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1、健全“访调对接”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一是依托调解网络,搭建调解工作平台。依托三级信访调解网络和资源,在县信访局设立信访专项调解室,各乡镇调委会设立信访专项调解室,各村居(社区)调委会设置访调对接联络员,搭建起了三级信访调解工作网络。县调解中心抽调2名专职调解员、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律师常驻县信访专项调解室,乡镇调委会安排专职调解员直接参与信访值班接待,第一时间做好信息收集、案件梳理、引导分流等工作,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无缝对接。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四项工作制度。建立预警排查、信息共享、协作联动、跟踪回访四项工作制度,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体系、信息网络和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开展因信访事件尤其是群体性信访事件所引发的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推动访调衔接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三是“信访听证”+“现场调解”,促进案件化解。推行简易听证制度,将一些久拖未决案件或行政机关不予支持其诉求的案件,全部推行信访听证,以听证促案件化解,减少信访存量。司法行政机关提供政策指导、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化被动答复为主动调解,为积访案件化解创造有利契机,赢得工作主动权。

2、完善诉调对接机制,高效便捷息诉罢访。一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县法院设立诉前调解中心,选聘8名专职调解员,发挥人民调解快速、简便、不收费的优势,通过指导调解组织在案件纠纷受理前、审理中和执行程序中参与调解工作,实现矛盾不激化,执行不困难。二是团队合作,专业调解。根据案件类型与法院速裁团队对接,成立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四个专业性调解团队,聘请相关领域专业人才担任团队主调解员,有效提高了诉调对接专业化水平。三是“法、理、情”结合,案结事了。创立“说法、拉理、讲情”调解工作法,说“法”摆事实讲道理,拉“理”缓和紧张局面,讲亲情、感情接近距离,为化解纠纷创造了条件,“法、理、情”的融入使当事人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感受到人情的温暖,有效促进案结事了。

3、创新警调对接机制新模式,“沂蒙乡贤”护和谐。一是优中选优,精选“乡贤”队伍。县司法局指导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牵头,从乡村致富带头人、创业能手和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中精选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的人员成立“沂蒙乡贤”调解服务队。二是发挥优势,化解乡村纠纷。“乡贤”专职调解员在调解矛盾、化解纠纷过程中,凭借自身威信高、会讲“老理”的优势,言传身教“化民风”,理顺关系“正家风”,化解纠纷“树新风”,积极倡导“全村一家人,共建幸福村”的理念,不断培育村庄邻里团结、互敬互让、互帮互助的农村新风气。三是层级化减,部门联合解顽疾。乡贤专职调解员,平时活跃在全镇各个村落,对平时巡查中发现的苗头性纠纷主动上门协调,及时化解;对矛盾纠纷涉及面大、化解难度大的由“乡贤”调解员提报村“两委”及管理区牵头协调化解;对于管理区、村无法解决的纠纷;“乡贤”专职调解员将纠纷带到司法所、派出所,共同会商调解方案,依法依规调处;对于疑难复杂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矛盾纠纷进行联合研判,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案,通过“依靠群众、听证化解”等方式和途径全力化解“疑难杂症”和“遗留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