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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临沂费县: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筑牢基层善治根基
2023-12-06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临报融媒记者 王文卿 孙晓光

通讯员 孙宗辉 王海东

今年以来,费县累计收集群众诉求8.31万件,排查矛盾纠纷1928件,调解化解1920件,四级信访部门登记总量同比下降46.1%,民事案件调解撤案率52.8%,积案指数同比下降59.45%,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2.07%……这一系列数据的背后,映射出费县锚定“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定步伐。

近年来,费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矛盾源头

搭建两级工作平台

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群众是排查化解的焦点。如何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费县以乡镇(街)、村(居)两级为建设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平台,实现源头治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通过在全县421个行政村(居)统一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负责排查调处村(居)内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关口前移,防在“早”,化在“小”,实现源头治理。

在全县12个乡镇(街)统一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排查调处本乡镇(街)受理及村(居)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织密矛盾防控网、排查网、调处网,做到“立足基层组织,就地化解矛盾,保障民生民安”。

夯实工作基础

建立三支专业队伍

矛盾纠纷的症结在“人”,化解也在“人”,因此,队伍建设就成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关键所在。

费县按照“专业化为主,多元化调处”的工作思路,贯彻“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工作要求,融合吸收社会多元力量,建立立体工作队伍,夯实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基础。

重点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以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平台,组建县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多领域志愿调解员队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和村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县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了人员多元化、工作职业化、业务专业化。

优化整合“法律顾问”队伍。以乡镇(街)工作片区为基础单元,对“一村一法律顾问”进行优化调整。全县累计选聘法律顾问81名,每个工作片区整合组建1个法律顾问组,每个乡镇(街)整合组建1个法律顾问团。 今年以来,“法律顾问”队伍累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465起,实现了“法律顾问业务下沉,矛盾纠纷减量上行”的工作目标。

创新建设基层网格员队伍。构建“村党支部—网格党小组—党员联系户”三级组织架构。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网格长,3972名享受县乡村财政补贴的“两委”成员、报账员等担任网格员,落实发现、受理、分流、处置、反馈“五步工作法”。今年以来,累计收集群众诉求8.31万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28件。

形成工作闭环

健全四项工作机制

民事案件调解撤案率52.8%,积案指数同比下降59.45%,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2.07%……这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来自完整的工作闭环所提供的底气。

费县围绕重点工作环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闭环调处。按照“群众便捷化,处理高效化”的工作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和诉讼增量。

“研判+预警”工作机制。政法、司法、公安、信访和镇街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动,定期开展单亲、失独、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25项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各级调解组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矛盾纠纷调解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分调+联调”工作机制。以政法力量为主体,统筹乡镇(街)、司法、公安、妇联、教育等部门投入到联动化解工作中,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各级调解组织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告知+回访”工作机制。整合矛盾纠纷类型、办理层级、办理主体、工作流程、法律依据等工作要素,制定人民调解服务清单,准确告知当事人纠纷调处条件和程序,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司法确认+公证赋强”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注重发挥公证在家事、商事等领域的纠纷化解作用,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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