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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党建在线】郯城县:强基固本探新路 推行合法性审查县乡村三级全贯通
2023-07-27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应当成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近年来,郯城县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通过夯实制度建设之“基”、抓牢队伍建设之“本”、探索创新提升之“路”,不断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由规范县乡政府重大决策向规范村级涉法事务延伸,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构建“县级为龙头、镇街为核心、村(居)为基础”的三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格局,打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基层法治建设服务体系。

一、夯实制度建设之“基”,确保审查机制规范化

坚持制度先行,持续深化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为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效制度保障。一是聚焦建章立制,夯实基层基础。先后制定《郯城县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创新建立县乡两级协同联动审查机制、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案卷评查等10余项工作机制。同时,全县14乡镇(街道、开发区)细化制定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工作。二是健全运行制度,畅通审查渠道。出台《关于推进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制度的意见(试行)》等制度,县乡村各司其职、分级管理,形成以制度促规范运行、用规则保科学决策的良好局面。三是坚持督察推动,形成监督合力。深化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协作配合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对14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和48个县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督察,提出意见建议120余条。

二、抓牢队伍建设之“本”,实现人员力量专业化

聚焦队伍建设,从人员选配、资源整合、技能提升等方面,打造一支专业化、正规化基层审查队伍,全面提升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一是明确审查主体,组建审查队伍。探索司法行政人员为主,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辅的县乡村三级合法性审查体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氛围。上半年,累计审查各类文件、合同协议210件,其中审查村级重大事项119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562条。二是借助“智库”力量,创新审查方式。加强外部专业力量培育、储备,建立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行业专家组成的25人合法性审查专家库,通过联席会议、集体会商等形式深度参与审查,初步形成起草部门先行审查、法律顾问协助审查、专家学者参与审查、法治部门统筹审查工作格局。三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审查水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审查人员、法律顾问“关键力量”,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实务培训会、农村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合法性审查能力提升专题会,编制《郯城县合法性审查精品案例汇编》,全面提升审查队伍业务水平。

三、探索创新提升之“路”,推进审查质效可量化

立足行政行为源头规范,通过拓宽范围、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推动合法性审查全领域覆盖、全闭环管理、多层次保障,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一是强化目录管理,明确审查内容。建立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度,将县乡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村级重大事项等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有效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上半年,全县68项县乡两级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清单管理。二是强化进程管理,理顺审查流程。建立提前初审、全面审查、民主决策、审查跟踪、卷宗评查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等涉法事务进行全流程、多方位、立体式审查,对未落实“应审尽审”要求,应当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而未采纳的,纳入法治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全力确保法治政府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运行。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审查质量。推动形成司法所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常态化,实施基层法律服务者“坐班问诊”服务模式,解读常用法律法规,对村级重大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发表专业法律意见,为基层党委政府决策把好“法律关”,提前将违法事项排除在决策之外,进一步发挥合法性审查“安全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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