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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客户端】山东费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11-27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年来,山东省费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主线,突出源头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该县深入研究矛盾纠纷形成和化解的规律特点,围绕重点工作环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闭环调处。按照“群众便捷化,处理高效化”的工作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增量和诉讼增量。

1.“研判+预警”工作机制。政法、司法、公安、信访和镇街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联动,定期开展单亲、失独、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抚养关系变动等25项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综合与重点研判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进行等级分类、动态清零管理;各级调解组织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突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时段,探寻常规性、多发性矛盾纠纷的产生、演化规律,制定具体工作预案。

2.“分调+联调”工作机制。按照“围绕中心,多元发力”的工作思路,以政法力量为主体,统筹乡镇(街)、司法、公安、妇联、教育等部门投入到联动化解工作中,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 按照“分工负责、分类化解”的原则,各级调解组织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针对不同矛盾纠纷,探索“调解+首发”“调解+公证”“调解+仲裁”“调解+司法鉴定”“调解+行政复议”等多元化化解方案,增强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实现了合力攻坚、深度化解、台账清零。

3.“告知+回访”工作机制。整合矛盾纠纷类型、办理层级、办理主体、工作流程、法律依据等工作要素,制定人民调解服务清单,准确告知当事人纠纷调处条件和程序,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建立和落实全流程跟踪和回访制度,实时掌握当事人思想行为动向,及时转办分流化解矛盾,巩固矛盾纠纷化解成果。

4.“司法确认+公证赋强”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协调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经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引导当事人向调解组织所在地人民法院(法庭)依法申请司法确认。公证机构对当事人达成的债权债务合同及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办理债权文书公证,注重发挥公证在家事、商事等领域的纠纷化解作用,依法执行公证债权文书。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累计收集群众诉求8.31万件,排查矛盾纠纷1928件,调解化解1920件,四级信访部门登记总量同比下降46.1%,市级以上信访事项同比下降40.06%,民事案件调解撤案率52.8%,积案指数同比下降59.45%,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2.07%,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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