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蒙阴县司法局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制度,主动作为,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
7月28号,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蒙阴县法院送达的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要求该中心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被告人娄某某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安排援助律师为被告人娄某某提供援助。辩护律师当天前往法院进行阅卷并了解案情,及时会见了被告人,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诉求。
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其他2名审判员及四名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检察院检察长等3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辩护人出庭辩护并当庭发表辩护意见,辩护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娄某某违法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其有坦白情节;之前无前科;且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并且愿意用公益劳动代偿自己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弥补自身过错造成的危害后果;其家庭极其困难,本人身体也不好,建议从轻处罚。最终,法律援助承办律师经与法院、检察院沟通,积极为娄某某做罪轻辩护,最终娄某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截至目前,蒙阴县共办理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案件313件,其中涉及老年人群体10人,妇女22人,未成年人7人,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贡献了力量。(通讯员 赵遵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