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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蒙阴县创新“四项机制”探索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模式
2022-07-21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法治督察是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强化领导干部履行法治职责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蒙阴县围绕构建从党政正职到班子其他成员的闭环法治建设责任体系,在全省率先探索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贯通模式,推动了法治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构建“统筹联动”机制,整合资源强保障

蒙阴县制定《蒙阴县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督察与审计监督联动改革工作方案》,将法治督察与审计监督作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效发挥法治督察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汇聚起监督督察合力,形成了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协调高效的督察格局。

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抓总,联合组织、审计、纪检、编办等部门成立审计督察工作组,根据年度法治建设任务确定督察重点,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摸查、协作事项办理,推动年度计划审议、审计督察对象确定和审计督察报告审定,在全县形成了统一行动、各有侧重的联动工作局面。

印发《蒙阴县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督察实施办法(试行)》,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法治建设责任督察整合,完善审计督察的程序、内容、组织实施、结果运用等环节,保证了审计与督察无缝衔接、有效协同、共同推进。

构建“协同推进”机制,优化程序抓部署

蒙阴创新制定《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情况督察审计实施方案》,根据干部调整情况,确定审计督察名单、重点内容及应对措施。结合县乡换届,对统计局、工信局等部门试点开展离任审计督察,起到很好示范效应。

建立集中进点会议制度,通过《督察通知书》,明确被审计督察对象及其所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和要求,为开展审计督察奠定基础。工作中,通过调取会议记录、文件、执法案卷等资料和开展材料查证、个别谈话、集中问询等环节,确保审计督察全面准确。

明确《督察报告》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审计等部门联合起草,结合意见反馈情况修改完善,最后提交审计督察工作组审定。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将审计督察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作为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构建“闭环推进”机制,健全制度促落实

在选题上,聚焦全县法治建设任务推进情况,充分考虑权责清单、负面清单、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因素。今年,将砂石名木资源专项整治列入对乡镇街区审计督察。

围绕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任等关键节点,分批次开展督察。截至目前,以任前考法为抓手,向9名新任领导干部发送了《法治建设责任告知书》,并对6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中、7名领导干部开展离任审计督察,形成了任职全周期审计督察体系。

在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报告起草、资料质证、档案保存等关键环节,贯彻“严实”标准,确保各个程序紧密结合、精准衔接。比如,对审计督察报告,坚持“一事一证”原则,确保每一项结论都有资料支撑、每一句评价都有据可查。

构建“效用发挥”机制,聚焦问题求实效

对联合督察发现问题,统一建立共性问题台账,实施目录化、清单式管理,推动面上问题解决。比如,针对惠企政策难落实问题,制定出台《优化营商环境6条措施》,推动各项监测指标成绩进入全市前6名。

审计督察完成后,及时发送《审计督察问题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把问题整改情况列入下次法治督察重点,纳入县委巡察、述职述法报告内容,实现了离任干部知不足、新任干部明重点。

实行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对审计督察中发现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通过对比映照的方式进行印发通报,在相互比较中让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方向,提升了对任中审计督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了规范履职。目前,已印发案例通报2期。(通讯员 马瑞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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