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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导报》|平邑县司法局依托“负面清单”试点 打造法律援助“沂蒙样板”
2022-10-28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平邑县司法局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纳入全县3 0大 创新 性重点工作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 事重点项目,全面助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以机制创新为引领,推动法援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建立法律援助“绿色名单”。通过多种形式梳理不予审查或免予审查经济状况的人员信息,符合条件的纳入法律援助“绿色名单”库。人员范围覆盖70周岁以上老年人、6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来源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城乡低保和精准扶贫家庭人员,由政府或慈善机构出资供养、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人员等。二是落实五项制度。制定出台《法律援助案件“负面清单”审查规范》。落实主动告知、及时上报、集体讨论、解疑释惑、备案归档五制度,明确“负面清单”案件办理流程。

以软硬件建设为基础,打造高质量服务环境。一是建成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购“无人律所”系统,开展2 4小时在线咨询、代书、委托等法律服务。选拔法律专业人员“嵌入到”各机关事业单位、规上企业、村居社区、学校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兼具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等身份,联络员队伍进一步扩大,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提档升级,联合相关部门设立妇女儿童“法援之家”。二是成立法律援助专业团队,强化基层法律援助力量。在7名法律援助律师基础上,新招募12名社会律师为值班律师,实现了县城内法律援助服务及时办理,快速反应。依托村居法律顾问,成立“民呼我应”法律援助服务团,镇街设服务队,村居社区配齐联络员,针对年老体弱、身体残疾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开通预约上门服务。

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实现双向服务惠民生。一是“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律保障一体化救助。在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司法救助工作站,承接援助案件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审批事宜,向特困群众、执行不能的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受害人等提供司法救助。同时动态掌握司法救助人员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司法救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畅通“法律援助+公益救助”渠道。与社会公益组织积极合作,建立法律援助与公益组织的救助协同机制,对于困难群众,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公益组织给予生活救助。在全省十佳法律援助案件评选中,平邑县司法局报送的“虐待家人亲情冷法律援助暖人心”典型案例,荣获第一名,打造了法律援助“沂蒙样板”。

附件【2022年10月28日经济导报 报到平邑县法律援助工作.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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