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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日报》|我市创新机制将行政复议为民落到实处
2022-07-20   审核人:   (点击: )

临报融媒记者 邵明习 通讯员 严倩倩

近日,孙先生不服某行政机关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罚款250元的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机关主持调解,以被申请人主动纠正违法的行政处罚完结。该行政争议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1天,孙先生高兴地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今年以来,临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率先在市级层面试行行政复议简案速决机制,推行提级管辖制度,将复议为民落到实处。

行政复议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作为山东省首批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市,我市健全机制、持续创新,首推行政复议简案速决机制,全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

创新速决机制。制定《临沂市行政复议案件速决程序规定(试行)》,明确速决受案范围和工作流程。将当场作出的行政行为等7类案件纳入适用速决程序的范畴,对案件审前甄别、审前准备、审理、办理方式、目标考核等重要环节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将通知期限、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等时限缩短为不超过原来的一半,试行“速立、速调、速审、速结”和“严格时限”的速决程序。

组建速决团队。由复议机构分管负责人任队长、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其他办案人员为队员,适时在复议机构系统内部选拔业务骨干充实办案力量。速决团队实行“全员办案、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一口对外”的运作模式,每起速决案件均由2名办案人员承办,其中一人主办、另一人协办,所有案件经队长审批后按程序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确保办案质效。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办案,将“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真正落到实处,对不适宜速决的案件,经批准后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试行速决机制以来,市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6件,实际纳入速决案件153件,占同期受理案件总数的48.4%,行政复议办案效率大幅提升。今年,我市首推行政复议速决机制,被司法部推广。

推行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制度。“我那时真是四处碰壁、求助无门。”在困扰了他两年之久的巨额医疗费报销问题得到解决后,洪先生感慨万千。洪先生因医疗费报销发生争议,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当地复议机关认为案件复杂且系新类型,即报请市政府提级管辖。市政府复议办认真研究案情,并通过多部门联合调解,最终实质化解了这起行政争议,洪先生已于日前递交了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提级管辖制度是临沂市司法局为解决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案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而创建的一项制度,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优秀制度成果。该制度共20条,分别对提级管辖的目的依据、概念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

提级管辖制度是指县区行政复议机关出现专职办案人员配备不足、可能影响案件公平公正审理及其他不宜行使行政复议职权的情形时,对该案件提级到市政府进行审理的制度;确定因受到干预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本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等七种情形可以提级管辖。

提级管辖制度对提级管辖的提起、时限、形式、审理、决定和执行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规定了统一的行政复议提级管辖请示、决定书等7种法律文书,确保行政复议提级管辖案件严格条件、规范有序办理。制度施行一年多来,我市行政复议机关已提级管辖6个县区复议机关受理的案件10起,现已结案9起,其中撤销、和解8起。

附件【我市创新机制将行政复议为民落到实处.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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