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众的职能作用,兰陵县司法局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强化工作举措,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回应农民工新期待,设身处地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
强化法律援助“引导力”。“同志,我给上个老板干完活,他不给我工钱,我得怎么办啊?”“恁大姐,俺闺女在干活的厂子吃饭的时候受了伤能算工伤吗?厂子是不是得赔我们钱?”……类似这些平常又有些曲折的问题,法律援助志愿者们在普法现场能碰到很多,志愿者们会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现场农民工解答咨询的同时详细讲解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关注的工资支付、工伤赔偿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并提醒农民工注意证据的收集保存。同时,法律援助志愿者们根据咨询反馈广泛收集农民工法律服务需求,综合研判,及时疏导农民工情绪,积极为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指引,引导他们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圈”。优化窗口服务,完善便民惠民设施,对来访农民工保证进门有问候、咨询有解答、出门有道别;充分利用各类普法阵地,在沂蒙普法、兰陵新闻、兰陵首发、平安兰陵等平台推送专题报道,利用乡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行动不便及人数众多的群体案件主动预约上门服务,现场提供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现场审查,现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现场介入了解案情,逐步完善“窗口+网络+上门”服务模式,确保法律援助服务高质高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优化“援调衔接”,对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及时发现问题,主动引导调解,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动减少诉讼增量。
实现法律援助“零等待”。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农民工因追索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一律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简化审批手续,享受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律师优先介入的“四优先”服务。同时,积极对接县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挥联动优势,实现职能互补,凡是农民工申请援助的案件涉及劳动仲裁业务,劳动仲裁立案与法律援助受理同步进行,实现法律援助程序到劳动仲裁环节的无缝衔接,不断优化协同效果,更好地畅通群众申请渠道,确保法律保障有力。
“谢谢你们的援助,找了这么负责的王律师帮我打官司,太感谢了,好人有好报…”这是兰陵镇龙某在收到法院判决后的一番话,难掩激动之情。受援人龙某在某菜市场打零工时不慎摔伤,颅脑损伤后构成十级伤残,但雇主始终不承认认识龙某,更不承认雇佣过龙某,龙某本是家里唯一劳动力,如今因伤残导致无法继续工作,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生活难以为继。龙某走投无路之下求助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审查认定龙某符合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情形,当即决定简化审批手续,为龙某开辟绿色通道,享受“四优先”服务,承办律师迅速介入案件,使受援人焦灼激动的情绪随即平复,最终为受援人龙某争取到了应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