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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调解“枫”正红|沂水高庄:听证在田间 调处解心宽
2024-05-18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一起多年未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调解成功得到解决。多年前村民王某种植在村道旁的桃园在村集体修路时出现大面积死亡现象,王某认为是村里修路导致桃树死亡,并要求村集体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村两委开会研究后认为修路与王某桃树死亡并无关联,双方就此事争执不下。为化解矛盾纠纷,高庄镇“一站式”矛调中心召集司法所、乡建办、农业办、信访办相关工作人员调研取证、召开听证会、到通过说事拉理、普法教育以及细致有效的思想疏导。最终,王某与村委达成协议,由村委承担百分之五十的损失,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这段时间以来,这么多部门、这么多人为我的事情前后忙碌、讨论商议,把事情搞得很明白,也说得很细致有道理,解开了我长久以来心头的疙瘩,我现在感到清晰明了,也认识到了自己想法的错误。”王某感慨地说。

高庄镇地处沂南、蒙阴、沂水、沂源四县区交界,是交通重镇,群众思想活跃,社情民意较为复杂。近年来,针对辖区人口诉求多元、调解难度大等特点,高庄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纠纷不上交”的理念,创新矛盾排查调解机制,构建了群众支持、多方参与、联防联动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体系。把需要调解的事项划分为三类,针对处于萌芽状态的矛盾纠纷,在村委办公室成立“拉呱室”,由镇村干部组织老党员、老干部一起说事拉理,促进问题解决;针对集体复杂矛盾纠纷和疑难事项,在矛调中心,组织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法律顾问、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听证会,依法公开处理;针对个别说理不通、长期纠缠的当事人,通过反复听证,讲法、说事、拉理、动情,直到达成一致。对拒不参加听证会的当事人,邀请案件调查人员、村民代表、党员代表、证明人等参加旁听,当场公布听证结果,作出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

将公开听证由具体矛盾纠纷事项向项目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延伸,避免了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同时,实行以案释法,在听证土地承包、拆迁补偿等政策性较强的事项时,组织相关部门和村庄负责人参加旁听,听证会结束后,再开会专题研讨,避免类似问题发生,起到了解决一个事件、预防一类矛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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