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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法援凝心聚力筑牢妇女维权屏障
2023-10-29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妇女群众的平安福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为帮助困难妇女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近年来,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切实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让妇女群众在每一次法援服务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援尽援”暖民心。近日,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来到鲁城镇,为瘫痪在床的李奶奶提供了一次“特殊”的上门服务。李奶奶已年逾八旬,因中风卧床多年,唯一的儿子年少时离家出走,至今已五十余年,李奶奶一直以来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仅靠邻居、村民不时接济艰难度日。李奶奶一直未放弃对儿子的寻找,自中风以后,李奶奶对儿子回家已不抱希望。为了能解决日后温饱问题,急需低保政策兜底,经咨询,李奶奶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宣告儿子失踪,才能申请办理低保。于是辗转通过本村法律顾问找到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援助中心当即开通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现场对案件材料进行梳理、核实、审查,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目前,案件已顺利进入宣告失踪程序,使李奶奶获得稳定生活保障前进了一大步。

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一直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儿童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缩短立案时间,优先办理,优先指派;对于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在17个乡镇(街道)、检察院、看守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0余个,同时充分发挥全县609个行政村84名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建立联系转介机制,方便妇女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今年以来,为困难妇女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余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取得经济利益7万余元,为受援人免除法律服务费用96万余元。

“普法宣传”全覆盖。“离婚之后,孩子爹从来不给抚养费,孩子快吃不上饭了,我能找他要钱吗?”“他动不动就打我,没有任何原因,说打就打,没法活了,我现在能马上离婚吗?”……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受援人过程中发现,很多求助的妇女法律意识薄弱,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于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来说,每一次法律援助服务都是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鲜活实践,每一次助力妇女维权都是引导其解决问题用法靠法的生动普法。为了让更多妇女同胞了解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牢牢把握“三八”国际妇女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并通过开展“法援惠民生”“逢集见法”等系列活动,帮助妇女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广大妇女主动信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回访调研”提质效。“太感谢了,感谢你们的帮助,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好!”尚岩镇受援人代表激动地对回访的工作人员说。32位大娘经人介绍参与荒山绿化栽种树苗,她们在一年中最炎热的季节干了三个月,但三年过去,一分报酬都没有拿到手。大娘们全都是普通的务农妇女,吃了亏不知道如何解决,为此她们辗转奔波无果,带着最后的希望来到兰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经过初步了解审查,大娘们符合援助条件,但缺乏证据材料,口头陈述的案情信息也混乱无章。鉴于这种特殊情况,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帮助她们从头开始梳理案件材料,从最基本的计算工时、登记位置,再到核算工资,重新一一问询、反复校正,直到最后整理出一份完整明了、条目清晰,囊括32人全部报酬信息的务工清单。县法律援助中心专门指派执业经历丰富的律师承办此案,并积极沟通协调,最终争取到了检察院支持起诉,从而促成了本案的圆满解决。

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实行重点监督,对每一个案件都发放和回收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卡,结合实际情况,对受援妇女、承办律师进行电话或者实地走访,征求受援人意见建议;同时,积极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结案件,卷宗每卷必查,合格归档,缺件退回,确保援助案件质量。对需要提供后续救助帮扶的,积极协助联动各有关部门,努力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帮扶困难妇女。今年以来,为受援人向相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共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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