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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民服务获锦旗
2022-04-08   审核人:   (点击: )

日前,家住临沭县石门镇的张某财专程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写有“人民公仆、无私奉献”的锦旗,来表达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感谢。这面锦旗,也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

该事情还要追溯到2014年4月14日。当时,张某财向陈某雪借贷10万元,利息1000元,在证人高某和付某同时在场前提下,按照约定于2014年4月15日向陈某雪归还借款及利息。归还借款当日,因为陈某雪未携带《借款合同》,便给张某财带来了七年的困扰。还款不久,陈某雪因故去世。而陈某花、宋某以及临沭某有限公司,自2015年起便先后拿着张某财向案外人陈某雪出具的《借款合同书》及《借据》到法院起诉数次,向张某财主张借款。但张某财陈述,已经将该笔借款偿还给案外人陈某雪,陈某花、宋某以及临沭某有限公司均不具有债权人资格。

由此,该事便一直久拖不决。无奈之下,饱受折磨的张某财于2021年11月来到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倾诉了他的情况。经过调查审核,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并指派山东元开律师事务所张翠律师承办该案。张翠律师接受指派后,秉承“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帮助陈某雪搜集整理相关证据材料,并对案情进行深入细致研究,多次进行走访调查取证,为案件做了充分准备,确保对案件前因后果做到全面了解。最终,经过努力,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临沭某有限公司的起诉,维护了张某财的合法权益。张某财历经七年的维权之路,终于在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锦旗是对工作的认可,更是对工作的鞭策。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牢记为民服务宗旨,始终坚持“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将群众的肯定和支持作为推动工作前进的动力和源泉。2021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2件,投入业务经费123.8万余元,市级“12348”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咨询70654件,有效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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