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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虐待家人亲情冷 法律援助暖人心
2022-02-23   审核人:   (点击: )

2021年6月,丁存丽律师接到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要为一个虐待亲生女儿的被告人王某提供法律援助。虐待儿童的残忍事实冲击着同样身为人母的丁律师的内心,到底因为什么让亲生母亲狠心虐待自己的孩子?出于律师的职业性,丁律师敏锐的感觉到本案的不同寻常。接受指派后,丁律师立即深入了解案情,会见被告人,果然发现案件居然别有内情。最终,在丁律师的援助下,促成受援人减轻处罚,并尽其所能为受害人提供救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虐待亲女被抓,被告请求法律援助

王某(女)与前夫离婚后,带其与前夫所生的女儿和其现任丈夫李某(同案犯)2017年9月登记结婚,不曾想这也成为了7岁女儿人生噩梦的开始。婚后二人长期多次使用拳打脚踢、用木条和皮带抽打,针扎穿舌,捆绑吊打,用烧热的火钩烙嘴和臀部以及头摁水池等方式对女儿实施虐待长达四年之久,受害人身体伤害却不能得到救治,最终致使其手指、脚趾被截肢的严重结果。本案由平邑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提起公诉,因王某(女)作为共同犯罪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平邑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5日通知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同日,平邑县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决定为王某(女)提供法律援助,并结合案件性质及王某系女性的情况指派妇女儿童案件办案经验丰富的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丁存丽律师承办本案。

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查阅了案卷材料,对于年仅11岁受害人的遭遇,丁存丽律师给予了极大的同情,内心受到了极重的冲击,阅卷时几度落泪,出于律师的职业理性,丁律师迅速平复情绪,全心投入到本案辩护工作中。母亲虐待亲女本就有悖于人情伦理,再结合卷宗记载的案情,丁律师敏锐的察觉到本案或有不同寻常之处,于是决定马上联系会见受援人。

耐心询问,发现案件另有内情

王某(女)起初不愿过多谈论案件,像是在回避,只是不断的擦拭眼泪,在丁律师循循善诱的引导下,终于打开了王某(女)的心扉,她向办案律师诉说了新的案件事实。原来王某(女)的第二段婚姻并不幸福,双方结合后,丈夫不允许她有手机,因此她无法与外界联系。再婚后她又剖腹生产一子一女。她也时常遭到丈夫的殴打,自己浑身遍体鳞伤,头上脸上的疤痕清晰可见,手掌被打骨折,她曾经一度不堪忍受折磨,企图服毒自杀,她也是受害者。作为孩子的母亲,在孩子遭受不法侵害时,她无力提供保护,反而苟且求全,沦为帮凶,与孩子的继父共同施暴,但她本人在主观上是为了避免孩子遭受丈夫更大的殴打和伤害,因为如果她不动手,孩子的继父会打的更狠。辩护人同时发现,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几次犯罪行为中,几乎都有受害孩子要求“妈妈你打,妈妈你打”的哭求,王某(女)与女儿在受殴打时的无助可见一斑。辩护人还了解到,王某(女)多次在高速服务站向路人发送求救信、纸条,才引起好心人的关注,最终促使本案立案,受害人被成功解救。

王某(女)的陈述证实了丁律师的推断,根据案件的相关事实,辩护人认真梳理了相关案情,认为王某(女)有重大的可减轻和从轻处罚情节,辩护能否成功的关键是如何将王某(女)陈述的事实固定成为证据在法庭上出示。于是丁存丽律师马上联系法院和检察院将本案补充侦查,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补充取证,最终成功让卷宗材料体现不到的情节展示到了法庭上。

办案律师综合案情、法律规定和被告人家庭情况,向法庭提出了几个辩护观点。首先,被告人王某(女)主动多次向路人发送求救信、纸条,促使本案侦查破案,应认定为自首;第二,被告人王某(女)的求救行为揭露了同案犯王某的罪行,有立功表现;第三,被告人王某(女)在本案中起辅助、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第四,被告人王某(女)殴打孩子在客观上有被胁迫心生畏惧的情节,在主观上有避免受害人遭受更大伤害的动机;第五,被告人王某(女)真诚悔罪认罪,可从轻处罚;第六,被告人家庭情况特殊,包括受害人在内的3个未成年子女还需要其照顾抚养。

司法救助受害人,法援相助暖人心

2021年9月1日,平邑县人民法院宣判,采纳辩护人除胁从犯辩护观点外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王某(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同案犯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案件虽已宣判,丁律师仍时刻惦念着受害的情况,孩子才只有11岁,其内心的创伤如何平复?她以后该怎么生活?能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有人关心,有人教育。想到这些,丁律师驱车赶到受害孩子家中和学校,向在校老师了解受害人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并送上了自愿捐助的助学金1000元。之后,丁存丽律师协助受害人提出了司法救助申请,经平邑县人民检察院驻县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救助工作站审核并报检察院审批通过,成功对受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一项法律工作,她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律师的付出,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的履行需要自身的业务表现,也需要为民服务情怀的倾注。丁律师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理性,深入细致分析案情,挖掘有利情节,通过协调案件补充侦查的方式固定相关证据,其推动案件辩护进程的思路和方式精确有效,体现出了成熟律师的精湛辩护艺术。辩护律师结合法、理、情提出了完整细致的辩护意见,最终得到法院采纳,促成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尽其所能为受害人提供救助,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法律援助机构推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相配合的法律保障一体化机制对被告人和受害人最终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的双重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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