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欢迎访问临沂市司法局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正文
费县司法局:化矛盾解纠纷为民排忧 暖民心得民意百姓称赞
2021-08-24   审核人:   (点击: )

“喂,您好!我是费县马庄镇西南峪村的村民,您是我们村的法律顾问吗?您能到我们村调解我与本村村民张某成的矛盾纠纷吗?”8月14日下午,李某其打来电话寻求帮助,情绪十分激动。法律顾问侯博慧接完电话后,立即向费县司法局马庄司法所报告。第二天上午,马庄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到西南峪村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

【责任田互换引出耕地纠纷】

调解组找到西南峪村村干部了解情况,得知在11年前张某成父亲去世,张某成及其兄弟为其父建造坟茔时占用了李某其的责任田,双方约定张某成将其承包村里的部分土地与其占用李某其的责任田互换。后费县马庄镇西南峪村村委将该张某成承包的土地收回,致使李某其无法继续使用与张某成互换的张某成承包的土地,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纠纷。

【以和为贵 耐心调解】

鉴于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庄邻和睦相处的原则,劝说双方当事人要明理懂法。两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在调解过程中,详细向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的法律知识。通过相关的法律条文说明西南峪村村委将该张某成承包的土地收回,张某应及时补偿李某其。

【依法调解 达成协议】

在马庄镇西南峪村村干部协助下,调解组实地到发生纠纷的土地现场进行面积丈量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其自愿将责任用地与张某成互换,双方均应将土地内影响农作物生长的植被予以铲除,并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双方对本次调解非常满意,对工作人员表示由衷的感谢,当场表示以后不再因这一事情再次发生纠纷矛盾。至此一起困扰当地十多年的矛盾纠纷得以成功调处化解,有效的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