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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司法局:卞庄街道“两所一站”高效联动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2021-08-18   审核人:   (点击: )

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作用,有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卞庄街道实施“两所一站”高效联动,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筑牢一个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以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调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有效整合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的资源力量,形成协调联动机制,突出抓早、抓小、抓超前预防的工作措施,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完善好,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确立两项制度。规范管理,制度先行。成立工作联动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担任组长,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辖区五家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所长为成员,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以联动办公室为平台,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对重大疑难纠纷,商讨制定合法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就两所共建的其他相关事项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形成规范的联席会议制度。

制定三项机制。一是设立联动办公室。在卞庄街道社会综合治理中心设立办公室,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派出所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调解员、社区负责人、村调解员(或网格员)组成,共同开展“两所”联建各项工作,明确职能,责任到人。二是定期召开例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分管领导、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互相通报工作周期内矛盾纠纷化解及工作联动情况,做好会议记录。三是确定信息联络员。司法所和派出所各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加强信息互通,保持两所密切联系。在“两所”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疑难纠纷和危及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互相通报,及时制定应对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和升级。司法所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可能引发“民转刑”的案件及群体性案件,及时向派出所通报,由派出所提前介入配合司法所及调解员进行调解。公安派出所接处警发现、受理的民间纠纷或者适合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治安、刑事案件中涉及民事赔偿部分的案件,由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配合派出所进行调解。

强化四项措施。一是“一案一卷”。每起案件受理、调查落实、分析研判、结案一体归档,案案成卷,集中保存。二是“一支队伍管到底”。每起案件由接案民警,司法所工作人员、调解员、涉案社区专员组成化解小组,负责到底,不随意变更人员,防止出现案件重复调查,超期化解情况,定岗定责,提高案件化解效率。三是“一站式化解”。受理的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调解的意愿,可以调解结案的予以调解结案,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引导走诉讼程序,符合条件的协助办理法律援助,切实为群众提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路径。四是“一次性履行”。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可引导到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当场点清案款,握手言和,真正将协议一次性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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