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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两所”合力查证据 公正调解止纷争
2021-07-15   审核人:   (点击: )

近日,临沭县司法局店头司法所和临沭县公安局店头派出所联合调解一起村民侵权纠纷,历时三天查找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赔偿,成功化解了三方村民之间的纠纷,得到当事人赞许。

店头镇袁庄子村袁某和的一亩多地靠着村子的河边,十几年前袁某兴在河与地之间的荒地上种了十多棵杨树。如今杨树长大长粗已然对地里的庄稼生长产生了影响,袁某和在要求对方伐树未果的情况下,又考虑到自家的田地地势低洼,每年河里涨水都会淹没田地,一怒一下雇来挖掘机在杨树和田地之间挖出了一条沟培了一道堰,既能阻挡杨树烤地又能防止水淹。水沟挖好后袁某和便把这块地转包给了村民袁某青。

六月初袁某青在沟堰上栽上了杨树苗和松树苗,没过多久就发现杨树苗和松树苗被人破坏了一部分。袁某青报警后,经派出所调查发现是八十多岁的袁某兴所为,袁某兴坚称自己在杨树旁栽了几百棵小树苗,被袁某和与袁某青合伙挖了,他在多次找袁某青要求赔偿被拒后,不得已才去拔了几棵杨树和松树。但袁某青称自己才刚从袁某和手中承包了这块地,根本不了解挖沟的事,而且自己损失了十几棵杨树和几十棵松树,损失很大。而袁某和称挖沟时地上根本没有树苗。

面对这起因村民之间的误解和冲动产生的纠纷案件,派出所立即启动警调对接机制,联合店头司法所会商该起案件的处置方式。经过两所商议,认为其中的三个证据需要查清:挖沟前袁某兴是否栽有树苗、袁某和与袁某青是否合伙挖沟、袁某青损失了多少棵树。在确定这一突破口后,其中的关键人员也得以明确,就是开挖掘机来挖沟的司机宋某。“两所”人员立即行动找到宋某进行调查,通过宋某作为证人,向当事人说明情况。宋某表示是袁某和找到他给挖沟,挖沟时地上确实有一些杨树苗,也提醒过袁某和,但袁某和不理会,挖沟的花费也是袁某和支付的,袁某青从来没有和他联系过。“两所”人员又到现场清点了袁某青的杨树苗和松树苗的实际损失数量,至此对于处理该起案件的三个关键证据均已查清,下一步如何调解的路线也得以清晰。

基于查清的证据,经过司法所和派出所的联合调解,在计算了袁某青的实际损失后,袁某青又做出让步,同意袁某兴一千元的赔偿金额,对于袁某兴的损失,袁某兴同意立即伐树以消除以后的隐患,袁某和也愿意赔偿八百元钱。在“两所”人员的见证下,各方签了协议并支付了赔偿。

袁某青和袁某兴纷纷向“两所”人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主持了正义,“一起案件两个侵权”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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