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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司法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四项举措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2021-05-04   审核人:   (点击: )

今年以来,临沭县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94起,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局面。

一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专职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普法志愿者采取走进农村集市、设立法律咨询点、扫码推广“临沭调解”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受理范围、调解程序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同时对土地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典型调解案例进行讲解,以案说法、以案释德,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让“有纠纷找调解”“有纠纷先调解”成为群众共识。活动中共发放《人民调解法知识问答》《民法典》等普法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各类咨询80余次。

二是积极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指导村(社区)规范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严格条件和程序选聘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巩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三是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学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党员调解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专职调解员到费县大青山胜利突围纪念地、蒙阴县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县廉政教育基地等地开展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调解员的政治素质。深入开展特色品牌调解建设,发挥各方面人才优势,因地制宜打造“无痕调解”“五全调解”“老兵调解”“五员调解”等特色调解品牌。

四是组织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维护和谐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排查全覆盖。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的原则,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隐患。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完善诉调、警调、访调衔接联动,构建大调解格局,提升调解工作服务质效,充分发挥稳定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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