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上午,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复议办组织了行政复议员选聘审核工作。这次审核是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实施方案》(临政发〔2010〕19号)的要求组织的,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法制办、市政府复议办组织报名、审核,目的是在市直有关部门选聘行政复议员,对我市行政复议员进行换届,以更好的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
第一届市政府行政复议员是2012年通过考试产生的,在任职期间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不仅顺应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更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新一届行政复议员的主要职责是:在不改变单位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受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指派参与审理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时担任任职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联络员。行政复议员由市政府统一选聘,任期五年,可以连聘连任。
下一步,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复议办公室将加快推进审核工作,并将最终选聘名单报市政府办公室批准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