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市积极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县区政府法制部门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积极督导各县区加快工作进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推动各县区贯彻落实有关通知要求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全面完成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任务。
截至2018年1月初,我市12个县区均以编委会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在政府法制部门加挂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的通知》,明确同意县区政府法制部门加挂县区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牌子,局长由政府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配备行政执法监督局副局长1名,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全部完成,“一级政府一个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格局初步形成,为下一步积极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