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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布2017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
2017-03-07   审核人:   (点击: )

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近日,临沂市公布了2017年地方立法计划。

2017年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分别是临沂市蒙山旅游区保护管理条例、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二类是调研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项目,分别是临沂市岸堤水库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临沂市文物保护条例、临沂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

2017年的地方立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和科学立法,注重立法质量,注重地方立法特色,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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