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关于<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将《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立法法》和《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14个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自去年8月1日起我市被依法赋予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的通知》,将《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作为2016年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
《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城乡规划制定和修改、城乡规划的实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临沂市法制网(http://www.lyfz.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信息。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lyfaguike@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628室,邮编:27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