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立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素质和能力,提高法律顾问工作和立法工作水平,12月16日至20日,市政府法制办陈霖主任带队,市政府法制办有关工作人员、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法制机构负责人及法律顾问代表等赴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等地考察学习政府法律顾问和立法工作。
深圳、珠海、中山、东莞等政府法制部门与我市考察学习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介绍了各自的经验做法。深圳政府法律顾问由专职法律顾问和兼职法律顾问组成,市法制办主任兼任首席政府法律顾问,经过多年探索,法律顾问已经实现与政府事务的无缝对接,成为政府事务的法律“护航员”;深圳坚持科学民主立法,为全面推进大质量、大标准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始终秉持“用法治留住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的理念,对专业性较强的立法项目,借助“外脑”作用,组织专家论证。珠海市已聘请五届政府法律顾问,基本为“专家+律师”结构,为适应和澳门经济、社会交流密切的需要,特聘1位熟悉澳门法律的专家,明年还将增聘香港法律专家;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推行多元化的地方性法规起草机制,委托高校、专家学者、律师起草地方性法规。中山市积极推进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镇、区办事处挂牌成立法律顾问室;按照最急需、最大共识、最具地方特色原则,确定立法项目。东莞市坚持高标准,聘请了5为知名学者、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对接高校,充分发挥学者在立法方面的专业作用。考察学习期间,市法制办召开座谈会,考察学习人员交流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及学习体会,会上陈霖主任传达了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进一步坚定了大家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政府法律顾问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中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取得新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