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22日、27日,我市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共有4208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所有巡考和监考人员严格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执行监考纪律,维护了考场的良好秩序。但仍有个别参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进行作弊、替考,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考试的工作的公平、公正,7月30日,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对违反考试纪律的18名执法人员进行了通报,并取消其2015年度的行政执法证件年审资格。
对年审考试违反考试纪律人员进行通报,是临沂市政府法制办贯彻《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精神、落实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鲁府法发〔2015〕9号)要求的有力措施,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重要举措,对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年审考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违反考纪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自通报之日起均为无效证件,相应行政执法人员不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上岗执法。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将限期收回相应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