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周东开主持会议,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陈霖作工作报告,河东区、郯城县、市国土局、市工商局作典型发言。各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法制办(局)主任(局长),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了会议。
左沛廷同志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的政府法制工作,深入分析了新常态下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左沛廷同志指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确定了法治政府“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基本标准。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和刚刚闭幕的市“两会”,都为政府法制工作明确了方向目标。特别是,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即将实施,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就做好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左沛廷要求:(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落实依法治市要求,加快构建以“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框架的政府权力运行体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年内再下放一批束缚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群众创业创新的审批事项,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松绑”、“解捆”。抓紧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确保在3月底前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实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尽快编制政府责任清单,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市县政府责任清单要在7月底前公布。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群众创业创新增动力、添活力。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履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度,行政决策事项未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向政府部门、乡镇(街道)延伸,力争年底前实现全覆盖;健全法律顾问选拔聘用、工作管理、绩效考评、奖励追责等制度规范,完善法律顾问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法制部门要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特别是围绕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是否违反上位法等关键问题进行认真审查,对超越权限、内容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要积极探索地方立法有关工作,充分把握政策导向,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执法行为标准化、流程化,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前要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抓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贯彻,健全机构人员,创新监督体制,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效能,争取在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全省的试点任务。(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工作机制,用好全市行政复议办案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复议应诉程序,提升行政复议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追究制,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推动政府系统依法秉法、廉洁执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体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序对接,构建便捷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机制。大力宣传和推行仲裁制度,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高标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实质性地参与到诉讼程序中去,不断提高行政应诉水平。
陈霖同志在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的工作。陈霖指出,过去一年的工作集中表现为“三个提升”和“三个创新”。所谓“三个提升”,就是提升了依法行政组织推动和保障能力、提升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了行政执法监督水平。所谓“三个创新”,就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创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政府依法科学决策机制创新;开展依法行政创新项目展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载体创新。2015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完善和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听证工作,积极推动专家、咨询机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二)做好政府立法准备工作。加强与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汇报沟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流程,加强人才储备和培养,确保立法质量。(三)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科学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范性文件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之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避免政策出现真空期。(四)扎实开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试点。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充实执法监督力量,建立和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切实承担起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职责。(五)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抓好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畅通案件受理渠道,大力推行听证审理方式,全面推进行政调解,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健全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六)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积极应对,调整充实应诉力量,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政府法制部门要强化指导监督,做好沟通协调、法律咨询和应诉指导等工作。(七)扎实做好仲裁工作。不断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办案程序,提高仲裁服务水平;抓好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行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