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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2015-01-15   审核人:   (点击: )

2014年,临沂市行政复议工作践行群众路线,按照“集中、便民、阳光、和谐”的指导思想,积极创新,勇于实践,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创新、办案服务方式、条件保障等各个方面均实现了质的飞跃,解决了一大批行政纠纷,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明显增强。有关情况如下:

一、建章立制,强化保障,规范各项行政复议工作

按照全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标准,临沂市制定了行政复议员守则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案件调查制度、听证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公开制度,修订完善了集体会审会议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合议规则及回避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切实从制度上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各项工作。为适应各项工作新标准,临沂市法制办为复议办更新了复印一体机、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办公办案设备,增配便携式打印机,设立电子化听证室,切实规范现场调查取证,方便群众查阅材料,参与听证、调解。

二、规范受理,切实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临沂市为方便群众复议,在中心城区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内设咨询服务岗、受理登记岗、受理审核岗、立案呈报岗、简易程序岗和行政督察岗六个岗位,实行行政复议一站式流程化服务工作模式,方便群众利益诉求表达。通过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实现立审分离等多种措施,凡是符合受理条件的,都得到了及时立案办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均作出了书面答复;对属于其他机关受理的,协助申请人提交相关机关,做到了对申请人的申请件件有落实。2014年,全市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33件,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76件,切实方便群众实现复议维权。

三、创新办案新方式,规范复议案件审批流程

为规范案件审理,强化办案预警监督,临沂市研发并正式启用了全市行政复议办案信息管理系统,复议案件证据接收、受理、补正、送达、调查、听证、调解、决定、执行等工作流程实现了网上审批流转和预警督办。建立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据库,实现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共享和综合查询,并可按照案件统计报备要求,一键生成相应数据报表,及时掌握全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新动态。同时,强化了对县区办案程序和各类文书送达的监控,县区案件审理流程透明度、复议文书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简化复议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市复议办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通过简易程序进行办理。通过直接与被申请人沟通交流,听取情况,以调解、协调等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期限内不能办结的转入一般程序处理。2014年,市复议办共对35件涉及行政不作为、简易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交通处罚等纠纷的复议案件通过简易程序进行了妥善处理,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五、规范案件审查、裁决模式,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为规范案件审查,临沂市复议办出台了现场调查与听证制度,明确调查听证的适用范围、规则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都要现场勘查或者公开听证,使群众以一种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复议。为强化社会力量的参与,对于相对集中复议案件实行合议组审理模式,由复议员和办案人员组成合议组,对案件讨论后提出合议意见;在办理重大复杂及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案件时,实行集体会审和专家学者参与案件审理的机制。2014年,共组织现场勘查81次,调查询问220余人次,召开复议听证会45次,累计合议98次,集体会审8次,专家论证咨询9次,大大提高了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行政复议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

六、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之间的联席制度,强化沟通联系

为促进行政相对人及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临沂市与信访部门建立了日常联系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沟通和衔接。信访部门在日常接访中遇到涉及行政争议的事项,会第一时间与复议办联系,完成工作对接,对符合复议条件的案件办结后及时向信访部门反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的重要信息和事项,研究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工作中的问题,探索解决办法,促进了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七、践行复议为民,加大行政调解力度,切实化解行政纠纷

市政府把行政调解中心设在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复议办通过优先适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将行政调解与行政复议工作相结合,将行政调解始终贯穿于案件办理过程中,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透明化,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复议方面的功能与作用。2014年,市复议办协调调解了包括工伤认定、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优抚待遇、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公开等案件154件,化解了一批争议大、矛盾深的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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