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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来我市开展《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执法检查
2014-09-19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9月16日—18日,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辉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指导《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迎伟、副市长边峰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服务大厅、市工商局行政调解工作场所及郯城县行政复议办案服务大厅、依法行政教育基地进行了实地检查,观看了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专题片。召开了专题汇报座谈会,副市长边峰代表市政府汇报了我市《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市中院、市信访局汇报了行政诉讼、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工作情况,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分别汇报了各自的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程辉充分肯定了我市行政复议特别是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就做好下一步的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知晓率。要找准行政复议宣传的突破口,改进宣传方式,提升宣传效果,探索在乡镇街道开展行政复议宣传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好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作用,多方式、多角度、多途径的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引导群众使用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政府依法行政。二是提高权威性。政府是否公正、实在履行政府职能,不偏袒、敢问责,真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利,要靠复议机构,要靠执法部门。要实现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解决好复议机构与部门、上下级复议机构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三是提高实效性。要高度重视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复议机构与司法机关、信访部门、执法部门的良性互动,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路径。加强立法调研,对《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将基层执法、复议办案中的经验做法融入其中,使之更加适应改革创新,更加适应依法行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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