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霖主任
发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情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
下面我代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办公室,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此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工作情况。
一、清理审核工作背景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是十八大提出的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突出位置,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老百姓对此期望很高。今年以来,国务院和省政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进一步加大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取消、下放力度。国务院分别于5月份和7月份两次合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67项。7月31日,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提出5年内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削减1/3以上,办结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50%以上的任务目标。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对我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按照市政府领导的安排,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和取消、下放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本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把握的基本标准、流程和工作要求,并于8月8日组织召开了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会议。市编办牵头,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抽调人员成立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办公室,集中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清理审核范围和结果
清理前,市政府所属、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机构有42个,共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16项。经过本次清理审核,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6项、下放34项、调整36项,5个部门不再保留行政审批事项,保留37个部门、机构的行政审批事项110项,总量减幅49.1%。
8个中央和省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30项行政审批事项,本次也一并进行了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下放7项、调整6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4项,总量减幅53.3%。
三、清理审核的标准和原则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合法合理的原则,本次清理严格把握五项基本标准:一是对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国务院、省政府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二是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或行政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长期未实际实施、取消后不影响社会管理的,通过质量认证等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予以取消;三是对虽有设定依据,但与实际管理要求不相适应或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四是对一个审批事项需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原则上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权责一致的要求进行调整;五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设区的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可以由市级以下机关实施的,按照方便行政相对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予以下放管理。在清理过程中,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办公室严格把握清理标准,所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或省政府规章的设定依据;对规定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审批事项,拟保留在市级实施的,实施部门要提供行政审批实施的基本情况特别是近两年来办件数量、市级管理的必要性和实效性等依据。同时,实施行政审批要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市实际,有利于政府有效实施管理。
四、清理审核的步骤和程序
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步骤是:首先,各实施部门自行清理。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精简审批事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部署要求,将本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依次列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等设定依据,结合现行实施的情况,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逐项提出保留、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处理意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清理审核办公室。其次,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核办公室审查。市清理审核办公室组织两个审核小组,对市直部门提出的处理意见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实效性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沟通和协调。经反馈沟通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由市清理审核小组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对小组的初审意见,市清理审核办公室两次召开全体会议进行集体论证和审核,最终形成审核意见。第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集中审核论证。9月2日,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听取了清理审核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对清理意见进行了集中审核把关。根据联席会议意见,市清理审核办公室再次对清理结果进行了整理、完善。9月13日,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专题汇报,并研究通过。
总体上看,市直各部门对本次清理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在确保监管不缺位的前提下,取消、下放和调整比例接近50%,总体上做到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调整和应放尽放。从目前省内各市最新公布的数据看,我市是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市之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及时发布公开。本次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近期将以市政府文件行文公布,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实施部门也将在各自门户网站公布本机关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和设定依据,供社会各界查阅监督。
(二)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市行政审批清理审核办公室将加强监督检查,严防以备案、核准等名义继续变相审批,确保精简落实到位。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科学设置审批步骤和运转流程,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制度,所有审批事项全都纳入政务大厅运行,尽力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三)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和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情况,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进一步减少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努力把临沂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