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
今年以来,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部署安排,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了“行政程序年”活动。市政府把“行政程序年”活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载体,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山东省“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对“行政程序年”活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同志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同志为副组长,监察、法制、发改、编办、司法、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程序年”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及考核标准,明确县区、市直各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各县区政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对贯彻落实省、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作出安排部署。二是要求明确,部署到位。一年来,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督导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开展。新一届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通过了《临沂市依法行政“五五”规划(2011-2015年)》,会上,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指出,要统筹规划,落实责任,明确年度任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以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5月18日,市政府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动员大会,张务锋市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对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作出全面部署。8月13日,市政府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高存山主任来临沂举办全市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专题报告会,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了会议,张务锋市长在会上再次对“行政程序年”活动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在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对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和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9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左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实施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和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有关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三是统筹协调,落实职责。市政府法制办积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期限,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活动开展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调研交流。8月3日-4日,市政府法制办召开了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推进座谈会,观摩了兰山、临沭、沂南和沂水4个县区的现场,调度分析了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并就下一步活动的开展进行了重点安排。10月份,市政府法制办又派出四个督导调研组,分别到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直执法部门进行了专题督导调研,并以4期工作简报将活动开展情况印发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供相互借鉴、参考学习。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强化对活动开展的日常调度,确保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及具体标准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多层次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学法活动。为营造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引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一法一规章”学习活动,8月13日,市政府邀请省政府法制办高存山主任来临沂作了《贯彻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专题辅导报告,各县区、开发区设分会场,报告会通过临沂电视台公共频道进行了现场直播。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及法规科长40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的报告会。今年以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都邀请有关领导、专家通过领导班子会前学法、举办“一法一规章”的集体学习等形式强化学习培训。市国土局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举办了全系统《行政强制法》的专题辅导培训,市财政局、药监局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专家举办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专题辅导培训。二是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一法一规章”的学习培训。以新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为依托,把“一法一规章”作为学习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法制办分11期完成了全市2962名新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集中培训,共有2514人考试合格,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统一办理了《山东省行政执法证》,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市政府法制办还邀请省政府法制办两位处长来临沂,分4期对市直部门2567名证件年审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法一规章”专题辅导培训,并组织了集中统一考试,对考试成绩进行了通报,对考试不及格人员专门进行了补考,确保了培训学习的效果。各县区都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证件年审人员“一法一规章”的培训活动,共培训证件年审人员8463名,并在市政府法制办巡视组的监考下组织了年审考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还通过“走出去”的形式积极参加本系统、高校或专门培训机构组织的“一法一规章”学习培训活动。在去年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轮训一遍,累计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26000余人次。通过多渠道强化培训学习,使执法人员基本能理解、掌握《行政强制法》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三是多形式组织开展了“行政程序年”的宣传活动。在前期不间断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宣传的同时,以高存山主任的辅导报告为引领,8月14-19日,临沂市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在临沂日报发表了题为《扎实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的署名文章,同时临沂日报连续编发了2期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专刊。临沂电视台新闻频道每晚2次播出“贯彻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字幕宣传标语。大众日报、省政府政务信息对临沂市“行政程序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和经验介绍。12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到临沂人民广场设置宣传站,向市民现场宣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程序年”活动内容,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在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用稿36篇,编发政府法制简报20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交流。各县区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宣传,有的经验做法在省级媒体和省级机关刊物上进行了刊载,营造了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一是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取得新突破。市政府修订完善了《市政府工作规则》,分两章分别对“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和“坚持依法行政”作出具体规定。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履行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职责,一年来,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草案116件,参加市政府或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论证会、协调会、听证会35次,审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合同(协议)9件,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按照“行政程序年”活动的任务要求,市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临沂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必经程序。市政府还健全行政决策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成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经济顾问组、法律顾问组和城市规划建设顾问组,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专业参考意见和咨询服务。二是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新要求,市政府修订出台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建立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有效期、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的通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了专题业务培训,并通过督导调研活动,对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推动了制度的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编号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及时进行了备案,统一登记、编号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0件,备案审查各县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64件。三是提高质量,发挥制度建设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12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市政府法制办坚持科学民主制定规范性文件,通过书面征求、调查研究、网上征求或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创新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集中力量,审查论证出台了《兰山等十一个县区优先发展重点镇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临沂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临沂市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等一批重要规范性文件,为推动重点领域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四是扎实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临沂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统计,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214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6件,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研究后,向社会公布。各县区政府也都普遍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活动,确保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
四、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集中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工作。为托清市级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和期限,确保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规范运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方案》,在市科技防腐领导小组的总体协调下,由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变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等行政权力事项的全面清理审核。自9月4日起,从市编办、监察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委、交通局、国土局、城管局、物价局、政务大厅等部门抽调13名工作人员成立了清理审核办公室。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完成了市直70个行政执法部门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集中清理审核工作。共审核确认市级行政权力事项5482项,涉及法律法规规章共905部。依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因新的法律、法规设定和国务院下放实施共增加10项,因国务院调整取消共减少5项,行政许可事项实际增加5项,目前,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53项,由54个行政许可主体实施。由市级受理、审核,报经省级及以上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160项。审核确认了53个市级行政处罚主体、行政处罚事项4614项;审核确认了27个市级行政强制主体、行政强制事项133项;审核确认了20个市级行政征收主体、行政征收事项74项;审核确认了30个市级行政确认主体、行政确认事项137项;审核确认了28个其他类市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事项111项。依据清理结果,市政府对市级行政许可(审批)实施主体进行了公布,并将分别对各类执法主体及行政权力事项予以公布。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推进,全市9县3区全部设立了城市管理局,全市157个乡镇全部成立了执法中队,顺利完成了向乡镇的延伸。作为全省首批在文化市场领域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试点市,经过近两年的运行,集中处罚权的实施不断规范完善,文化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市级规范运行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12个县区文化市场领域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并报请省政府审批。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建立集约高效行政许可(审批)管理运行的意见》,实行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两集中、两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将内部分散在多个科室的许可(审批)职能集中由一个科室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科室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一站式办公,做到许可(审批)项目进厅到位,工作人员授权到位。目前,市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委、商务局、安监局、质监局、药监局、房产局等8个部门设立了独立的行政许可科,另有7个部门将行政许可权集中到一个科室,加挂了行政许可(审批)服务科牌子。三是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点,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对这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直42个有行政处罚裁量幅度的执法部门全面梳理了行政处罚条款,细化、量化执法裁量幅度和标准,并在执法过程中抓好裁量幅度的落实。市政府还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非税收入缓减免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四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市政府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案卷评查的具体标准。2012年,市政府法制办抽调市及县区96个行政执法部门287本执法卷宗,评查出8大类857项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通报相关县区或部门,并跟踪督导,限期整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逐步分类建立了行政执法的卷宗档案,做到执法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等按标准立卷归档,努力使行政执法活动依据准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卷宗规范。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和《市政府行政问责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明确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工作中狠抓落实,坚持有错必究,做到既纠正错案又惩戒个人。2012年,全市共有42名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过错受到追究,其中8人被免职,3人被辞退。
五、强化机制创新,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整合资源,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顺利实施。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把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作为“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重点之一,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务锋为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左沛廷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整合行政复议资源,通过培训、考试选拔,市政府选聘了60名行政复议员,从国内聘请了16名司法审判、法律教学研究、仲裁或律师等领域的法律专家,成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左市长的关心协调下,市直相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市编办批复设立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增配1名副县级专职副主任,增设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列编制5名,具体承担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相关法律业务的咨询和案件受理服务。市财政局追加专项经费70万元,设立了750平方米的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及办公场所,配备了办公设施和行政复议办案专用车辆。7月31日,左市长对市政府行政复议服务大厅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对工作推进提出明确要求。9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正式实施市级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所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集中执行。省政府法制办高存山主任应邀出席了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的揭牌启用仪式。省政府法制办朱晓峰副主任、王强处长对临沂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三个月来,共办理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76件,行政复议案件较集中以前大幅增加。二是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市级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规范运行。制定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复议员守则和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完善了集体会审会议规则、行政复议案件合议规则及回避制度等配套制度,大力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升了行政复议整体水平。市财政增加了行政复议年度工作经费,强化了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保障能力。三是创新审理方式,加大纠错力度,提升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凿、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撤销或者变更。2012年,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58件,目前已审结395件,实际纠错率为35.1%(其中,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9件,已审结178件,纠错率达到38.46%)。市政府法制办参加省政府受理的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代市政府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5件,积极做好复议案件的答复和出庭应诉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加注重运用协调、调解的办法化解社会矛盾,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实行行政复议先行调解。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案件的协调工作,推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实现行政复议与其他调解矛盾纠纷机制的有效衔接,行政复议正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五是县区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加大对县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指导力度,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向县区延伸。截至目前,兰山、罗庄、河东、郯城、沂水、沂南、蒙阴、临沭8个县区制定了实施方案,市政府已向省政府进行请示,试点方案待省政府批复后即正式实施,其他县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也正在积极筹备中。
六、强化督导考核,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一是优化考核标准和内容,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市政府把工作考核作为推动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年”活动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全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2012年度县区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标准》和《2012年度市直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年”活动考核标准》,进一步优化了县区和市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和标准。二是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科学化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从过去年终集中考核转变为日常纪实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建立日常纪实考核档案,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日常开展的档案资料进行纪实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各县区和部门全年综合考核,推动了日常活动的扎实开展。三是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对县区的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依法行政评先树优的依据。按照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思路,积极引导县区和部门争创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各县区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也都建立了评议考核机制,形成了逐级考核、层层落实的局面。
七、强化队伍建设,增强法制部门服务中心、保障发展的能力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年初,市委对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充实。9月份,市委又重用领导班子成员2名,新提拔副处级干部2名。从市直部门调任副科级干部1名,通过公开考选,招录工作人员3名。全市大部分县区政府法制机构领导班子也都得到调整、充实和加强。二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法活动,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和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使全体人员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山东干部学习网作为重要学习平台,制定考核措施,全体人员已全部提前完成了全年10学分的学习任务。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派驻机关干部到基层薄弱党组织任职,市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成员与莒南县筵宾镇西集西村建立直接联系群众户15户,年内4次到直接联系群众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3次到机关干部派驻基层薄弱党组织任职点—莒南县筵宾镇陡山灌区用水协会进行工作调研,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帮助、支持,形成帮扶合力,取得明显成效。11月份,以“树立严谨负责、雷厉风行、吃苦钻研三种风气,打造学习型、高效型、服务型、廉政型四型机关”为主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建设月”活动,实现了全办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精神风貌明显增强和改观,努力把政府法制部门打造为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信得过、用得上、靠得住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我市“行政程序年”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的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活动开展不够平衡,个别地方贯彻落实《规定》的措施不够强;行政执法体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还需加强对县区工作的指导和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以更高的起点、更科学的谋划、更创新的思路、更有力的措施,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好中求快“过四五”、富民增收“双翻番”的奋斗目标,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