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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调研情况(三)
2012-12-10   审核人:   (点击: )
     

    调研三组先后到郯城县、平邑县和市住建委、市国税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计生委、市文化执法局、市物价局、市园林局、市旅游局等9个市直执法部门进行了调研活动现将相关县区和部门的做法介绍如下:

    (一)多层次开展培训,活动开展氛围浓厚。平邑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考核、登记制度,组织了《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培训,组织了法律知识测试,将成绩记录在干部学法档案,调动了领导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市国土局坚持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制度,今年共组织局长办公会前学法26次,邀请国务院法制办领导来临沂举办国土系统《行政强制法》专题讲座,以视频讲座的形式强化县区执法人员的培训,局领导班子亲自授课,今年共开展县区专题学法讲座3次,培训人员4000多人次。市住建委、国税局邀请专家举办了“一法一规章”的专题辅导培训,并组织人员参加了上级系统组织的专题培训。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除了举办全系统人员培训外,还举办了全市的文化市场执法技能比赛,获得了全省文化系统执法技能比赛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程序制度建设步伐显著加快,关键领域程序建设取得突破。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取得突破。郯城县、平邑县修订出台了新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定除了应对突发事件以外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个必经程序。市国土局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聘请10名专家成立国土资源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委员会,明确将事关国土资源改革和发展的6项重大决策事项列入合法性审查和咨询论证范围,建立基层国土资源所所长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实际。市园林局制定出台了《市园林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决策程序,建立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加强对行政决策的程序制约。市规划局健全决策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涉及规划审批方面的决策事项,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五个法定步骤进行决策。市住建委、国土局建立了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领导班子办公会制度,会议决策注重法制机构的意见,各项行政决策都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二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特别是“三统一”制度得到有效贯彻,郯城和平邑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新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郯城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通报中位居前列。市国土局今年共出台矿业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6个、土地管理方面的5个、地热资源方面的1个,市园林局共出台6个园林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都严格执行了“三统一”制度。市园林局还将合同纳入到合法性审查范围,几年以来共审查各类合同123份,减少了纠纷的发生。三是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市国税局研发了税务执法行政裁量管理软件,规避人为因素对行政裁量权行使的影响,取得了明显效果。市国土局对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研发了国土资源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提高了审批效率,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完善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市规划局建立规划审批“一书三证”制度,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限时服务”制度。市文化市场执法局制定完善了19个行政执法方面的文件规定,强化对县区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市局法规科共审查县区行政处罚案件193件、市局处罚案件12件。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顺利推进,行政复议层级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郯城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7件,办理应诉案件151件,为县委、县政府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得到领导的高度认可。平邑县共办理复议案件37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等案件纠错力度。市住建委、国土局、规划局、计生委、文化执法局、园林局等部门推荐了专业的行政复议员,完善了行政执法文书告知内容,全力配合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郯城县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并向市政府进行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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