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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行政程序年”活动调研情况(二)
2012-12-10   审核人:   (点击: )
     

    调研二组先后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罗庄区、蒙阴县和市交通运输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粮食局、水利局、科技局、农机局、城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9个市直部门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县区和部门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强化培训宣传,严格管理,大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一法一规章”学习培训。蒙阴县对行政执法人员普遍轮训了一遍;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和视频方式,邀请相关专家对全市人社系统2000余人举办了《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集中辅导讲座;市交通局、城管局组织了执法人员抽考测试,检验了基层执法人员学习成果。二是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人社局结合“六五”普法,6月份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了题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行政程序”的普法宣传月活动。市农机局通过农机化信息网站、报纸、杂志和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农机管理法律法规。罗庄区在《罗庄通讯》全文刊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并发表区政府分管领导《实施行政程序规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署名文章。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调研的市直部门均按市政府的部署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送市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办公室。四是创新执法方式。市粮食局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和区域联合执法,提升粮食执法综合水平。一方面,与工商部门联合建立粮食12315联动执法工作体系,开通与工商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横向链接,通过系统网络,对涉粮企业实现即时监管;另一方面,加强区域联合执法,郯城县、苍山县、临沭县分别与周边县区和江苏新沂市、邳州市、东海县等县市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维护鲁南苏北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市财政局创新财政监督机制,突破乡镇财政监督“瓶颈”,在经济基础好、交通便利的中心镇分片设立财政监督办事处,负责对周边3-5个乡镇的财政资金监管,将财政监督延伸到乡镇基层五是规范执法文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市交通局针对《行政强制法》规定,研究制定了行政强制立案审批表、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等9种行政强制文书,在全系统推广使用,实现了强制流程、强制文书格式的统一,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走在了前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将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化妆品等各类执法文书合并规范,制定出台了《食品药品监督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试行)》,印发《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说理性行政处罚执法文书使用规范(试行)》和《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说理性核评表(试行)》,要求做到九个规范、注意五个要点,并不间断开展说理性执法文书检查工作。六是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蒙阴县在积极申请文化市场执法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同时,将农业、种子、农药执法合并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市水利局结合全省“水利执法年”活动,加强水政执法力度,申请成立水政监察支队,探索水政综合执法。

    (二)严格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县区及市直部门修订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制发规范性文件。罗庄区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区政府和政府办公室文件15件,统一登记、编号规范性文件3件,为领导依法决策提供法制保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对区政府及其部门内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及时清理。市科技局共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23件,清理并保留继续有效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制发的规范性文件5件;清理市科技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18件,保留继续有效的14件,废止4件。

    (三)积极推进,完善机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县区和市直部门已经建立或正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经济开发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市城管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集体会审程序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委员会,制定了严格的会议审查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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