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四组先后到河东区、莒南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市经信委、工商局、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新局、质监局、统计局、房产局等9个市直执法部门开展调研活动。现将相关县区和部门的情况介绍如下:
(一)程序制度建设明显加快。莒南县制订出台了《莒南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的智力和信息支持系统,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河东区政府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关于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三统一”制度、有效期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市民政局印发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八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决策失误,从执行上规范实施。市经信委制定了《市经信委工作规则》和《市经信委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市文广新局印发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规则》,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了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河东区政府利用1个月的时间,对随机抽取的25个区直部门2011年度的69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莒南县召开了全县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工作会议,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实施方案》,对全县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全面审查清理。市质监局着力改革创新,将市和区的两级行政执法主体整合为一级行政执法主体,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实现“同城一家执法”,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在行政处罚中的依据作用,案审办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合理合规应用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内容,努力推动“阳光案审”“说理式执法”“阳光取证”等阳光执法活动的开展。市商务局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强化对县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市工商局结合《行政强制法》实施,对行政强制执法文书进行梳理和规范。市直9个部门均开展了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完成行政权力事项自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办公室审核。
(三)强化复议监督职能,推进行政复议权集中。市直各部门支持配合市政府相对集中复议权的实施。市工商局在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大会上作为部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将2起向市工商局申请的复议案件及时转交市行政复议办公室统一受理、审查。河东区完善了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制度,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并向市政府进行报送。
(四)注重学习宣传,营造活动浓厚氛围。市工商局组织人员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举行的行政程序讲座,派员参加了在青海、海南等地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师资培训。市质监局从6月1日起,每周一个专题,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对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在内的全体人员开展《行政强制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培训学习活动,并组织13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程序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保证了学习效果,增强了行政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河东区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市政府法制网共编发“行政程序年”活动的各类信息36条,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深化宣传效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行政程序年”活动的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