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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案例|临沂市推进“司法先议”实践聚焦防治“校园欺凌”
2024-11-15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一、工作开展的意义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临沂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理念指引,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依托,聚焦“校园欺凌”“不达刑事责任年龄没法管”等少年司法难题,积极推进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做好法治宣传预防、审中教育感化、判后回访帮教等工作,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保护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二、推进措施

(一)健全配套措施,填补专门教育司法衔接程序空白。着力探索少年审判新技能,逐步将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司法先议范围,构建刑事犯罪处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罪错行为保护处分三元合一新格局。一是实现机构全面覆盖。市法院、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关工委、市妇联等部门会签《关于构建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在48所学校设立“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实现市域全覆盖。二是制定社会调查标准。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识别和预警机制课题研究,以临沂部分辖区5年区间的3700余份常态化数据为样本,形成未成年人背景经历、犯罪成因及监护能力评估等13套分析测评表格,为精准识别罪错行为、心理层面成因、制定干预矫治方案提供科学数据支撑。三是组建专业矫治团队。由临沂大学心理系、社工系专家担任核心成员,会同75名资深心理咨询师,组建全市首家专业社会观护团队、青少年司法社工团队等,统筹衔接法治教育、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司法先议工作流程。

(二)细化流程规范,区分行为阶段精准识别分级保护。在未成年人尚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违法行为由轻至重演变过程中,早发现早干预,根据年龄特点、个案特征,分级给予保护处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精准甄别诊断。学校针对发现的问题行为,向校园安全司法先议办公室提交保护处分申请,决定受理后,统一委托司法社工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进行调查并出具社会调查报告,根据不同结论分别采用不同等级的干预矫治方案、不同类别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二是精准干预矫治。委托社会观护员根据干预矫治方案,对问题学生进行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同时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开展校园安全司法先议以来,市县两级法院共开展社会调查60组、152人次,帮教、先议课程57节,家庭教育指导课程55节。三是精准分类处置。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拒不接受或配合相应矫治教育措施的,由先议办公室统筹各未成年人保护职能部门进行劝说或者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仍不配合的,提交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接受专门教育。对构成犯罪的,转由公安机关依法履行矫治教育法定职责。

(三)凝聚强大合力,立足教育关口前移抓实前伸后延。坚持成员部门各司其职,以教育促预防,合力履行未成年人的国家监护职责,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与再犯罪。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违法犯罪、强制报告制度等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5份,制作发放防性侵家长版课程106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260余节,向家长普及预防违法犯罪、性侵防护知识,做好家庭教育“前端”守护预防。二是强化体系构建。市法院联合政法委、宣传部、关工委等9个部门,全面整合法治教育、调查评估、矫治教育、社会观护等社会服务力量,构建少年司法第三方社会支持体系承接组织15个,为司法先议干预矫治、专门教育、治安处罚、不起诉、判后帮教等分阶段全流程提供社会支持。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律童真”主题公园等法治实践场地、家庭教育指导站21处,健全“青柠”普法体系,统一编写《我身边的法律》等普法教材,将公益普法课程纳入中小学校教学计划,形成法律基础课—实践课—深化课—巩固课的系统化普法教育模式。

三、实际成效

临沂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齐鲁晚报》《临沂日报》等报道12次。作为全省首批“司法先议”试点的兰山区人民法院,其辖区未成年犯罪人数占比由2017年的51.9%下降至2024年的37.5%。全省罪错行为分级处遇现场推进会在临沂召开,市法院、郯城县人民法院被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兰山区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并作为全国唯一基层法院代表,在全国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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