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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
2022-09-24   市司法局网站 审核人:   (点击: )

9月22日,沂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武开鑫主持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地方立法计划》《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听取了沂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和手段。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行为是不是合法,关系到企业事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政府的形象、事关法治政府的建设。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发、清理、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全体成员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把握精神实质,结合沂水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对标新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机制到位、能力建设到位、沟通配合到位,扎实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调研和评估等相关工作。要充分发挥我县两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向社会征集汇总意见建议,及时反馈,为上级科学立法提供参考和依据。二要提高规范性文件总体质量,要根据形势发展及上级法规政策变化情况,按照“实时管理、动态调整”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文件是否需要继续执行、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等工作,并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确保文件合法、合规。三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要把备案审查同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其他日常监督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听取汇报、进行视察检查等方式,督促政府认真查找文件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四要打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拓展宣传渠道,利用各类新媒体、新技术为普法宣传赋能,增强宣传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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