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7日,郯城县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县委副书记、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组长黄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基层法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研究讨论了《郯城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乡镇层面工作责任清单》,安排部署了各乡镇(街道)依法治县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通报了“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工作取得的成效,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会议指出,细化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清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可量化、能落地、易操作的原则,明确责任人、主要职责、工作内容,注重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让法治成为领导干部“必修课”。
会议强调,认真抓好依法治县专项督察整改工作。要提高站位抓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要细化措施抓整改,进一步研究细化实化具体整改措施,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扩大)会议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会议的要求,对理论学习、会议培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等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法治文化广场建设等短期内无法整改的,要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要常态长效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将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对党政工作机构联络员、社区法治副书记、村法治带头人、村民法治活动小组也要及时更新调整,明确在“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中的具体责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注重总结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挖掘培育示范标杆,以点带面,全民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法治郯城建设工作,推动“五纵五横”法治建设体系向纵深发展。